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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4
2009-07-03
班里面很快就有流言,说我和小飞彼此作弊,还帮助傻大红作弊,我相信这都是班长和学习委员的报复,他们是老师的红人,小刘老师和罗青衣肯定听到了不少小报告。有一天放学,我和小飞一起去地坛公园,这所公园就在我们学校旁边,路上我问他:“罗青衣找你谈话了没有?”小飞说:“没有啊。”我说:“我们还是小心点儿,反正我打死也不会承认作弊。”小飞点头。我们之间的信任感不用多说啥,但我告诉他一定要小心罗青衣:“你等着吧,罗青衣一定会找你谈话的,就算不说考试传纸条的事儿,也会和你谈更恶心的话!”“谈什么更恶心的话?”罗青衣找班里每个男生都谈过,谈遗精,谈手淫,他用一种特别婉转的方式去询问细节,弄得每个人都非常窘迫,最后这成为大家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儿,要是哪个同学忽然被罗青衣叫去,他回来的时候就一定会有人问:“你被谈过了?”被问到的人会不好意思,但大家嘻嘻哈哈的也就应付过去。我把这个情况向小飞汇报,他听了有点儿哭笑不得。
地坛公园里有许多古树,深秋时节,落叶在地上积攒得很厚,我们踩在上面,像踏着一层厚厚的地毯,我们走到树林中间停下,这时候感觉四周的树把我们包裹起来,宁静又安全,小飞忽然开口:“你能帮我做一件事吗?”我看着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你说。”
“有人会给我写信,但我在学校里不方便收信,我不想让罗青衣知道我收到过信,所以,我想让你帮我收。来信会写你的名字,你转给我,但你不能偷看。”
“好,没问题!我不会偷看的,也不会弄丢的。”
那时候,一封来信是郑重其事的,学校传达室外有一块小黑板,每天哪几位同学收到了信,小黑板上就会写上他们的名字,他自己没看到,别人也会留意,告诉他“传达室有你的信”。全学校都会知道你收到了一封信。谁收到的信越多,谁就会被羡慕,我们年级有个女生,参加过合唱团,去过苏联表演,她收到的信最多,还有外国人给她写的信。从来没有人给我写过信,我参加过《中国青年报》的知识竞赛,把自己的答卷寄出去之后,天天盼着报社能给我发得奖通知,我还给《北京晚报》写过信,对他们的“五色土”副刊提出意见,他们也从来没有给我回信。接到小飞这个任务之后,我非常焦急的等待那封神秘的来信,盼望我的名字出现在小黑板上,每个同学都会在小黑板上看见我的名字。我不仅可以一份神秘——你们不知道是谁给我写的信,还可以保持另一份神秘——你们也不知道这封信到底是写给谁的。我等了一个星期,没有来信,我向小飞询问,他说,不着急,很快就来。信果然很快就来了,每周一封,每周一的中午或者周二的早上,我会看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小黑板上,我走进传达室去拿信,然后擦掉小黑板上我的名字。白色的信封,左下角是一株山茶花,寄信人那一栏写着“本市”,信封上的字非常工整。我每次都把信偷偷交给小飞,夹在一本书里,或者在厕所里递给他,这样我们好像在分享一个秘密。
第六封信来到时,我遇到了麻烦,那是周二的早上,我看见小黑板上照例有我的名字,我走进传达室,取了信,刚要往外走的时候,教导主任赵狗子进来了,他一进门就堵在了门口,我心跳的厉害,但还能装作若无其事:“赵老师好。”赵狗子盯着我手里的信:“最近你收到的信很多啊,是什么人给你写的信?”我回答:“我的小学同学。”赵狗子盯着我的眼睛,让我不寒而栗,他盯着我看了一分钟,我有点儿慌神儿了,我承认,我一直非常怕他,从来不敢和他有丝毫的顶撞。关于赵狗子,一直有一个吓人的传说,说他会发羊角疯,一年前曾经发作一次,他会自动的原地转圈,直到自己晕倒为止,还口吐白沫,同学们私下里这么传,但谁也没亲眼看见。这本来可以成为大家取笑他的把柄,但没人敢拿这个来取笑他,说起赵狗子的癫痫病好像赵狗子是吸血鬼一样,我看着他的眼睛,害怕他忽然原地转圈口吐白沫。赵狗子看着我说:“你把信拆开看看。”我委屈,不争气的好像要哭出来:“这是我的信。”赵狗子说:“我知道这是你的信,我不会拆你的信,我要求你自己拆开看,如果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你就当着我的面拆开来看。”
我哆嗦着,想违抗命令,然后听见他低沉的重复了一句:“拆开看!”我忍着泪,撕开信封,摊开信纸,我看见了第一字,如五雷轰顶,我看见了落款,如晴天霹雳,那是两个英文单词,日后我们会重复使用一万次,会变得好不稀奇,会变得平庸,会是普通的客套,开头那个字是“Dear”,落款是“Yours”,那是第一次,我打开一份信,看见有一个人管我叫“亲爱的”,第一次看见有一个人说“你的”,尽管我们当时已经学过用英文写信,但真看到这两个词,还是会把它转换到中文语境,“你的”“亲爱的”,我完全忘了这封信根本不是写给我的,我手里拿着这张薄薄的信纸,想把它贴在胸膛上,我的眼泪涌上来,不是害怕,而是为那两个单词,“亲爱的”,“你的”,仿佛一个女生贴在我的耳边,轻轻的念出来“亲爱的”,然后是一片沉默,然后她又说“你的”,我像个男子汉一样镇定下来,看着赵狗子,我觉得让赵狗子看一眼这封信都会是一种玷污,但还是翻过来给他看了一眼,这是一封英语信,我确信他看不懂,我的谎言沉稳老练:“这是我的同学,我们两个写信练英语。”赵狗子扫了一眼,和我对视,我坦然的应向他的目光,直到他的眼神退缩:“你上课去吧。”
走出传达室的时候,我的眼泪还是流了下来,好像世间真的有了这么一个人,等着我去找她,我要找到她,我要对她说“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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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3
2009-07-02
在小飞来之前,我的成绩在班里差不多是第三名,数理化三科考好了,我差不多能拿300分,英语和语文能得90分,政治只能得70分。政治是我最不喜欢的课程,任老师讲课的时候很端庄,双手握在一起放在小腹之下,后来我才知道,好多干部都愿意摆出这样的造型,但当时我们给他起的外号是“任意球”,因为他那样子太像是护着裤裆的排人墙的球员了,任意球先讲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然后说我们都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从初二开始讲中国最近100多年是怎么被人欺负的,他讲英国舰队驶向大沽口,我听着好像他们要来我们学校门口堵着抢钱似的,他讲英法联军欺负我们,讲日本欺负我们,讲八国联军欺负我们,然后说现在的外国也欺负我们,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陈景润那么了不起都没拿到诺贝尔数学奖,就是因为外国人欺负我们。当时我是打算给中国拿一个物理学的诺贝尔奖的,或者是医学奖,所以我知道,诺贝尔没有数学奖,我满是疑惑的举起手来,怯生生的说:“任老师,诺贝尔好像没有数学奖。”班上有几个同学窃窃私语,“就是啊,诺贝尔好像就是没有数学奖”,任老师笑了:“是吗?我说陈景润怎么没拿诺贝尔奖呢?坐下吧。”我坐下来,任老师继续讲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不能骄傲自满,不能数理化成绩好了就不重视政治。这是初二时候的事,从那以后我的政治课就再也没有上过80分。初三的时候他开始讲“十二大”,我根本就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而且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连诺贝尔有没有数学奖都不知道,我就没必要再听他说什么。
班长和学习委员轮换占据成绩第一的位置,两个都是女的,她们的三项文科都在97分以上,三项理科也都在95分以上,所以我对追上他们不报任何希望。但两个多月的学习之后,我忽然相信,小飞能在期中考试上拿全班第一。
傻大红一到快考试的时候就紧张的要命,每天上课她的双腿就在我后面抖个不停,她个子高,两只脚老是踏在我的椅子腿儿上,她这么一抖,我就跟着哆嗦,我回头说:“别抖了!”她停下来,过了会儿再接着抖,如果老师提问,她站起来就不抖了,但回答问题的声音颤颤巍巍的,我都怀疑她会尿裤子。孙老师考前复习,在黑板上徒手画了个圆,他这个本事的确强悍,不论多大的圆圈,他都画得又快又圆,不像老邱要用圆规,他让傻大红上去解这道题,傻大红磨蹭着走上前,用了5分钟写出答案,孙老师点头夸奖:“期中考试的难度范围就在这里。同学们,看见没有,连大红都能把这道题做出来,你们还担心什么?”全班同学高兴得笑了,所有人都明白,傻大红上台被当成智力最差的标本来给我们树立自信。傻大红脸微微有些发红,也在笑,她坐回座位,那一节课的后半段双腿再也没抖。
其实,傻大红并不害怕数学或物理,她最怕的是英语。两年多的时间,我从来没听她张嘴念过英语,我曾经翻看过她的英语课本,她在每个单词下面都用几个汉字注音,FILL的注音是“飞奥”,FEEL的注音“飞一奥”,我晃悠着课本:“你还真有本事,你飞奥你飞一会儿再奥!”大红抢过课本用它拍我的脑袋。在课堂上,英语老师小刘不止一次晃悠着她的试卷说:“大红,你可真是大红,全是红叉子,选择题概率上能对个四分之一,ABCD就四个选项,四十道选择题你能错三十多个!你可真有本事!你怎么连蒙都不会蒙呢?”这次期中考试之前,傻大红又被羞辱了一番,小刘伶牙俐齿,她好胜:“大红,我再一次告诉你,刘小木留级之后,你是唯一一个英语不及格的同学了,你每次测验,考试,都不及格,你花时间学习了吗?你早自习都在干什么呢?你这次再不及格,我看你别叫大红了,你还是叫大傻吧!大家这么叫你真没什么错!”小刘说这番话时,傻大红的腿在后面哆嗦得厉害,连我都跟着抖动起来。我回过头,看见她趴在桌子上,脸埋在胳膊里,小刘不依不饶:“你哭什么?你有本事哭,就没本事学好!”傻大红哭出了声:“你骂人,老师骂人!”小刘被傻大红的哭声搞的不耐烦了:“好,你这次考试要是及格了,我给你鞠躬道歉!你要是不及格···”她没说下去,但全班都明白,她要是不及格,老师就骂得没错。
考英语那天,傻大红的腿从一早上就开始抖,我回头警告了她三次,最后说:“你再抖我就把你的腿剁下去!”但这样的警告也不起作用,小刘老师监考,她抱着卷子进来,每份试卷有四大张,我们安静的做题。半个小时之后,我的腿被扎了一下,然后又一下,小飞用铅笔在扎我,我心领神会的把手放到课桌下,接过来他递的纸条,攥在手心里,小飞做出一个伸懒腰的动作,仰起头往后伸展,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似乎为了表示对傻大红的不屑,小刘老师在监考过程中没向我们这个方向打量一眼,她坐在讲台后面看书。傻大红的腿还在抖,我的手贴过去,咳嗽了一声,她停止了抖动,双腿夹紧,我确信那张纸条被她夹在了双腿之间。那次期中考试成绩公布的时候,小飞不出我所料的拿到了全班第一,他的数理化一共得了297分,英语100分,政治98分,语文95分,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成绩。他压过了班长和学习委员,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傻大红的英语成绩是85分,她不加选择的把那张纸条上的全部答案都抄了上去,因此,小刘老师非但没有给她道歉,反而再次羞辱她,她把所有人的试卷都发了下去,唯独留下大红的:“大红?85分?你这个成绩真不错,说说,你用的是什么手段?”她眼睛斜睨着,傻大红举起一块橡皮:“我用的是这个!”小刘一个箭步走下讲台,来到傻大红身边,那块橡皮被切成方型,改造成了一个色子,有四个面用蓝墨水分别写上了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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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2
2009-07-01
他总是很早就到学校,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念书,他很少说话,更很少主动和别人说话,他不和我们踢球,打闹,他也很少笑,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强烈的吸引着我,上课的时候我会对着他的后脑勺发呆,我在想,这个脑袋在想什么呢?我有点儿警惕的观察那些接近他的同学,害怕他受欺负,实际上并没什么人接近他,我总是找机会能跟他说上两句话,可又知道他并不愿意和别人太亲近,他身上散发出一种孤独,这种状态我当然也有过,但还不好意思以“孤独”来命名。有一天早上,我6点半就到了学校,天刚蒙蒙亮,小飞已经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盯着一支灯管发呆,我站在门口,忽然明白,有些人是孤独的。孤独,这个词汇第一次闯进我的字典并被我运用。
明白这个词儿之后,我常常陷入一种冷静的观察,轮到我值日打扫卫生,我就拖到下午5点半,学校里人都走的差不多了,格外安静,我站在窗户前向操场上看去,某个同学踢着一块石子往外走,他是孤独的吗?此刻是的,但他回到家里就不是了。还有个同学靠在自行车上发呆,他是孤独的吗?此刻是的,但他的同伴从存车棚里出来,他就不孤独了。罗青衣也下班了,他用报纸卷着几根芹菜,迈着零碎的步子,像在一片水面上浮动,他是孤独的吗?他很可能也是个孤独的家伙。我还看见了教导主任赵狗子,他永远像一条狼狗似的在学校里巡查,他肯定不会孤独。
谁是这个学校里最孤独的人呢?我的观察结果是老邱,他是我们的数学老师,戴着一个黑框眼镜,头发略乱,穿着中山装,连风纪扣都扣着,他上课的时候带着蓝色的套袖,同学们行完礼,他就把套袖套在胳膊上,下课的时候再摘下来,抖落上面沾上的粉笔灰,每次在楼道里、操场上见到老邱,我都会驻足问好:“邱老师好!”他也会停下来说一句:“你好。”他大概不能叫上我的名字,我怀疑,整个班整个年级老邱叫不上任何一个学生的名字,他从初二下半学期给我们上课,其结果就是班上有一半同学的数学不及格,这不是说他教的不好,我非常喜欢上他的课,他把套袖套上之后,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一道题,然后他就开始写解题的步骤,一般来说,那都是一道很难的题目,看着感觉无从下手,老邱却一步步的写出了答案,他屁股对着我们在黑板上解题,这种时候一般会有半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他才会面对着我们开口说话,他说话没逻辑,如果你能看懂他是怎么解题的,你就明白了他要讲什么,回家看课本看习题集,会发现上面的题目比老邱写在黑板上的容易多了,但如果你只听他讲课,你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结巴,讲着讲着就停下来,想上那么一分钟,又开口去讲另外的事情。他在黑板上写解题步骤时也会停下来,把粉笔放在嘴边,屁股顶住讲台,对着黑板陷入沉思。他会这么想上5分钟甚至更长,同学就会拍桌子,老邱不回头,听到后面的吵闹声就把黑板上的一切擦掉,说:“重新来。”
老邱面对黑板的时候,我也会停下手中的笔不再做笔记,我觉得他那沉思的样子特别美。小飞第一次上老邱的课应该感到有些惊讶,那堂课结束的时候他扭回头来对我说:“有意思。”我就给他介绍老邱:“他可厉害了,他上学的时候拿过北京市中学生数学竞赛的第一名,后来文革就没法上大学了,要不然他肯定是陈景润。”老邱是这座学校的骄傲,他的确在这个学校上到高二,的确拿过北京市数学竞赛的名次,可惜他的学生中没有一个能去参加数学竞赛。有不少同学不喜欢老邱,说听不懂老邱讲的数学课,然后就有家长去校长办公室告状,说这样下去孩子们中考的数学成绩肯定糟糕,初中四个班,只有我们班是老邱上课,另一个教数学的孙老师要给其他三个班上课。
老邱很少收作业很少做测验,这一点让人喜欢,不过他最终还是被孙老师换了下来,孙老师一周要上30节课,老邱则被安排到总务处,他给我们上的最后一堂课还是只写了两道题,然后他擦干净黑板,脱下套袖,用很低沉的声音说:“最近出了一本书,是再版的,叫《大代数》,你们去看看。”没人搭腔,老邱接着说:“还有一本书,《从一到无穷大》,我上学的时候看过,你们去看看。”还是没人搭腔,他就说:“下课吧。”
这之后我只能在总务处见到他,班里没粉笔了,笤帚坏了,我就主动跑到总务处那间小屋子里去拿粉笔领笤帚,老邱在那里永远戴着套袖,他在一个大厚本子上记录着每一盒粉笔每一把笤帚的去向,进到里面的库房里给我拿出粉笔和笤帚,那个大厚本子没有代数或几何的符号,只是一串串阿拉伯数字,这样的题目对老邱来说可能太简单了,有几次我想找出一道特别难的题目去向老邱请教,可老邱根本不认识我,不知道我的名字,这让我的自尊心有点儿受不了。孙老师的数学课果然讲的好,他条理清楚,每隔十分钟就会问一句:“听明白了吗?”如果有人稍微表示疑惑,他就掰开了揉碎了再讲一遍,他声音宏亮,板书工整,批改作业很认真,然而我觉得他太罗嗦。后来我在逛书店的时候偶然的看到了《大代数》,就买了下来,那是一本很厚的书,里面大概有1000道题,我没有几道会做的,但我背着这本书到学校里向小飞显摆:“我买了本《大代数》。”他点点头:“我买了那本《从一到无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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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 you be there
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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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1
2009-06-29
流水
那是一张年轻的脸,满是泪水,他长大之后,会觉得这样的哭泣非常可耻。他还会为他所爱的人一再流下让自己灼伤的热泪,他的心还会因某时某事触发而隐隐作痛,但在这个14岁的夏天,他所知道的世界只有眼前这一个,他所热爱的姑娘只有眼前这一个,他刚从一本书上看来一个词叫“伤别离”,正好可以放在这里。如果这个时候,他把自己的痛苦包裹起来,那一定会成为一颗珍珠,干净,幼稚,纯粹。
我总记得小飞这张哭泣的脸,但仔细想想,他在我面前从来没哭过,我不知道这个哭泣的形象从哪里来,又为何如此牢固的占据我的记忆。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初三四班的教室里,班主任罗青衣把赵鸣镝带进来,向大家介绍,这是我们班里的新同学,从五站地之外的另一所中学转学而来。我们鼓掌欢迎,赵鸣镝深深鞠了一躬,就坐到我前面的座位上,那本来是刘小木的位子,他留级了,所以空了出来,这是我们这一列的倒数第三个座位。我坐在倒数第二个,最后一个位子是傻大红的,傻大红也差点儿留级,她头脑不太灵光,可别的地方发育的太好了,看着要比我们大好几岁,赵鸣镝瘦弱,苍白,抿着嘴,看上去非常紧张。
罗青衣在黑板上写下“鸣镝”两个字,说:“这个名字,来自毛主席的诗词满江红,谁能背诵出来一两句?”他环顾四周,同学们都把目光移开,受不了他那火辣辣的眼神。这位语文老师是京剧票友,演青衣,京剧表演讲究“手眼身法步”,所以他的眼神含情脉脉又犀利,我们班里几乎没有人敢和他对视,碰到他提问,更没人敢看他。有一次班里搞晚会,班干部提议让罗青衣表演一个,他给我们演的是《贵妃醉酒》——奴似嫦娥离月宫,好一似嫦娥下九重。不仅唱,还有步法和身段。我只见过柯湘李铁梅,哪里见识过杨贵妃?当时全班同学既不敢仔细观看他的表演,也不敢互相打量,因为两个人的目光一对上,就要笑出来。总算熬到罗青衣演完了,大家拼命鼓掌,大声叫好,因为只有大声叫出来,才能把忍住的那些狂笑换一个方式宣泄出来,否则非给憋死不可。
罗青衣料到我们不会背,自顾自的吟诵起来,他喜欢背诗词和古文,这几乎毁掉了我对古典文学的全部兴趣,“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嗡嗡叫”,我身后的傻大红嘿嘿的笑了起来,“嗡嗡叫”,她小声重复着,这一下班里好几个人也跟着笑,这并不是笑主席诗词,也不是笑罗青衣,而是笑傻大红。罗青衣毫不理会,接着往下背,到“正西风落叶下长安”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全班,一字一顿的:“飞——鸣——嘀。”
他长出了一口气,全班同学也都长出了一口气,没料想他还有下半阙:“这首满江红的下半阙更容易一些,赵鸣镝同学,你能给大家背一下吗?”赵鸣镝站了起来,很坚决的摇了摇头,幅度不大,但速度极快,罗青衣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坐下,这样他站在我面前忽然以极快的语速开始了下半阙:“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他又停了下来,这一次班里终于有两三个人接上了:“只争朝夕只争朝夕”。罗青衣满意的点了点头:“对,我们就是要只争朝夕,我们上初三了,马上就要迎接中考了,这是你们人生中第一次重大考验,你们要只争朝夕的学习。好了,我们开始上课!”
这堂课,我觉得罗青衣对赵鸣镝的介绍过于隆重了一些,而且他没有把这首满江红念完,这首词的最后几句我也会背,但“蚍蜉”、“鸣镝”这两个词对我来说还是有点儿生僻,一个月之后我们才给赵鸣镝起了个绰号叫“小飞”。
那是学校里组织秋季运动会,体育委员逼着大家报名,原来刘小木在的时候,他总能拿个铅球冠军,他留级了,唯一的金牌选手就在我们班消失了,体育委员自己能跑100米200米,他安排傻大红去跳高,安排我去跳远,然后坐到赵鸣镝的桌子上:“你擅长什么项目?”赵鸣镝反问:“还有什么项目没人去?”体育委员一下子兴奋了:“400米和800米,没人,你去跑四百八百吧,我给你报上名。”赵鸣镝默许了,低下头看书。我觉得体育委员这是在欺负人,谁要是能连着跑下四百八百,就会累吐血。我捅了捅赵鸣镝:“你行吗?两项呢!”他回头:“我天天都跑步。”
秋季运动会在地坛体育场召开,这个球场就在我们学校旁边,我在那里看过北京队和北京部队队的足球比赛,黄土球场,球员踢的凶猛,经常因动作过大,裤衩撕裂,这时候队员就围成一圈,队医飞速的拿过来一条新裤衩,那个倒霉的球员就在人圈里换,每逢这样的场面观众就大声起哄,比进了球还兴奋,那时候的比赛说是一毛钱一张票,但基本上是免费入场,而且永远是北京队和北京部队队踢,球迷们都是老百姓,自然支持北京队。我们这帮学生能有机会在这样的体育场里开运动会,再踢上两脚球,实在非常幸福。
那年的秋季运动会,艳阳高照尘土飞扬,赵鸣镝先在400米跑上拿了个冠军,休息了会儿接着参加800米跑,他在第一圈就跑到了第一个,速度飞快,眼瞅着双腿就迈不动了,后面的人还是死活追不上,他拿了两个第一名,那种兴奋感直到后来约翰逊在奥运会上拿到了200米和400米两个金牌我才重新获得,我们当时就都记住了毛主席的“正西风落叶下长安飞鸣镝”,一致把赵鸣镝的称呼改成了“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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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啦啦
2009-06-21
某一天,我呆在雕刻时光咖啡馆里写作,进来一个女人,径直坐在我面前,她问:“你是个作家吗?”我说:“我每天都想着写字,早上起来就想怎么写,中午吃饭的时候也想,晚上睡觉的时候想着怎么修改,你说我算是作家吗?”女人点点头:“那你是个作家。”
我问她:“那你是谁?”
她说:“我是个啦啦。我每天都想着女人,早上起来就想着女人,中午吃饭的时候也想,晚上睡觉的时候也想着女人,所以我是个啦啦。”说完她就走了。
过了会儿,服务员来结账:“您原来是个作家?”
“我本来以为我是个作家,现在我知道了,我是个啦啦。”
这笑话说的是啥意思呢?说的是,千万别做那些谁是谁的判断。
一个小说,写的最失败的就是大家都把它当真事,相信确有其事确有其人,由此看来,我的一块肉写的可真够失败的,不过,这个故事我已经写完了。基本上就是把原来那篇吃完了就吐扩充了10倍,也就不贴了。
艾米就是我随便起的一个名字,和市面上那些美食作家、美食博客无关,迪拜那次旅行也从来没有一个美食作家出现,我的专栏有许多都是虚构的,比如傻子出国记,贩卖历史的跳蚤市场,以后再写的专栏,也是半真半假。你们猜测这个艾米,提到的那几位我都认识,都一起吃过饭,她们都比我写的这个人可爱多了。
预告一下,《日光机场》,将发表在《小说界》第4期上,7月上市。《一块肉的觉悟》也许还是发表在《小说界》上。谢谢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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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肉的觉悟2
2009-06-20
艾米的美食专栏里自然不会写到驴肉火烧,她经常在报纸上品评哪家饭馆有一道什么样的菜最好吃,哪一款新上市的葡萄酒值得一尝,我追着她的专栏看了一年多,对她有了初步了解,第一,她年过30,未婚;第二,她喜欢吃日本菜,她的专栏里有40%的内容是写日本菜,30%是写中餐,剩下30%是写其他各类外国菜,这个比例还比较均衡;第三,她自己做饭,她偶尔会写自己在家里尝试做了什么菜,但她身上好像从来不沾染油烟味儿。岂止是不沾染油烟味儿,她曾经在一个厨艺大赛中担任评委,我在电视上看到她,才开始找来报纸看她写的专栏。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干净,干净的好像从来不会拉屎,有些美食作家,看见他们油光锃亮的大脸,就好像看见他们肚子里的一坨粪。
艾米的文章旁边总配着一张小照片,有时是居家过日子的样子,有时是所谓的“沙龙照”,在一个树立着烛台、摆放着银餐具的饭桌前留影。她应该是一个社交场合的“名媛”,但她的文章没那么做作,她写的是吃饭,处处流露出对生活的热情。每两个月左右她会换一张照片,由此看来她对自己的形象很在意。我也说不清楚,是因为喜欢她的样子才看她的文章,还是她的文章好看才会留意她的照片,她在两家周报上写专栏,我就买这两份报纸,一期不落的看下来。
热爱美食的人可能都热爱生活,但我对生活——说实话——有点儿厌倦。我总是很随意的处理自己的饮食,一个星期吃掉10袋速冻饺子,筷子上的醋和辣椒酱就滴答在艾米的头像上,参加一个饭局也总是快速的吃饱。艾米介绍的那些好菜从来没有激发起我的食欲,但我的确想有机会能和她一起吃顿饭。
第一次见到她的确是在饭桌上,那是一本时尚杂志的年度晚宴,在丽兹卡尔顿饭店举行,宴会大厅的入口处树立着一块签名墙,众多演艺明星、商界大亨走过红地毯,在墙上面签名,留影。我在红地毯边上看热闹,拿着个小照相机拍照。然后我进了宴会厅,在第38桌找到自己的座位。每张桌子的每个座位前都有姓名牌,我的对面正坐着艾米,她的脸比照片上显得要更瘦一些,穿着一件黑色的礼服,显得过于隆重。我是说,如果她坐在第1号桌或者第4号桌,这件礼服比较合适,但坐在第38号桌就显得太隆重了。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请柬上注明请穿礼服正装出席,周围穿梭的女士也大多衣着亮丽,酒桌上照例互相递了名片,我对她说:“久仰久仰,一直看你的文章。”她非常客气:“瞎写瞎写。”服务员鱼贯而入开始上菜,艾米拿起桌上的菜单端详起来,她看得非常仔细,似乎要把这份菜单全背下来,我们之间相隔的太远,根本没机会说话,我们的目光也没有碰上过,我看了看她的名片,上面有她的邮箱和手机号码。
宴会厅前方是一个大舞台,各类选秀节目出来的歌手轮流上去表演,主持人把前面几桌坐着的头面人物的马屁拍了一个够,不断有人上去做简短的演讲,他们谈论了次贷危机,谈论了缅甸海啸和汶川地震,谈论了奥运会和世博会,头盘是鲜虾沙拉,我本来可以一口就吃掉,但碍于礼仪,足足吃了三口。过了20分钟才上第二道菜,一碗奶油蘑菇汤,然后是一份澳带,然后是一小块牛肉。我喜欢吃半生的牛肉,而眼前这一块显然煎的太老了,服务生不可能向几百号来宾一一询问您的牛肉要几分熟,我咬着牙把这块牛肉干掉,抬起头来正看到艾米皱着眉,那块牛肉一点儿也没有动。宴会厅里灯光昏暗,大屏幕上开始循环播放这本杂志的封面人物,主持人也适时的说起他和托尼·布莱尔曾经会面。
我想起艾米的专栏文章里曾经引用过一段莫泊桑的小说,开胃菜还没上的时候,大家一口一口地喝着香槟,个个聊得热血澎湃,精神亢奋。然后上的是小羊排,又嫩又爽口,大家此时都要展示语言技巧,言语像掀裙子般掀去众人的面具;各种大胆、寡廉鲜耻的虚伪纷纷出笼,让这些上流社会人士有种微妙而神秘的感受,一种与迷惑和色欲接触的淫思,然后上来的是烧烤,山鸡两侧伴着鹌鹑、豌豆,青菜、鹅肝酱、沙拉,把盘子装得满满的。我当时对那个酒会的虚伪场面感到非常恶心,但我也老想着凑到艾米身边套近乎,就觉得自己更恶心。吃完牛肉之后,我站起来,走到艾米面前和她告别:“我有点儿事先走一步,以后有机会和你一起吃饭啊!”她也站了起来,握了握手:“好啊,再见。”
两周之后我又见到了她。这是北京一家高档会所开业,会所里有饭馆、画廊、书店和一个小剧场,一家昆曲剧团驻点演出,饭馆是大大小小的包间,中式家具,座椅的椅子背儿设计的极高,足有1米8,坐上去非常不舒服。这个开业典礼来了有300多人,屋子里刚装修完,甲醛的味道还很刺鼻。墙壁刷的极白,仔细看到处都显得粗糙,这会所要奔着极高雅极精致的路子上靠,愈发显得粗糙。据说今后这里主营杭州菜,但那天厨房设备还没齐全,厨师也没到位,我们吃的是自助餐。300个文人雅士拿着盘子在会所里东奔西走,呼朋引伴,我端着一盘烤鸭找空座位,迎面撞上了艾米。我说:“HI,你也来了。”她说:“来了,真够乱的。”她双手空空,不知道吃了没有,我指了指自己的盘子:“排队的人太多,你要不要吃点儿。”她打量盘中的食物,几块鸭肉,一叠子软塌塌的薄饼,几根葱段,连同一勺子甜面酱粘连在一起,我有些发窘,为自己要吃下这么一盘子东西而感到羞愧,艾米说:“我还是不吃了,我等着去看戏。”
我和一帮朋友在二楼的包厢里看戏,台上的戏子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唱着什么,楼下有座椅,也有卧榻,但见艾米端坐在一张床榻上,听得入迷。
我本以为在艾米的专栏里能看到她对这家会所的描述,但等了一个月也没看见她写自己听昆曲。她介绍了北京的一家素菜馆子,在鬼街附近的一条胡同里。鬼街就像北京城里一段不停蠕动的肠子,每天估计有几十万人在这条街上吃饭,所有饭馆都24小时营业,这条街上最著名的吃食是麻辣小龙虾和羊蝎子,艾米的文章中说,这是一条俗世的街道,但拐到一个胡同里,走上100米,就能找到一家超凡脱俗的素菜馆。有天晚上,我一个人盘算着去哪里吃饭,忽然想起艾米的推荐,就去找那间饭馆。
饭馆入口处摆着一沓子佛经,左手边是一个大条案,摆着几个手工风筝。座中有一对情侣,有洋人,还有一位僧人,像所有的素菜馆一样,这里禁止吸烟。我坐下之后翻看菜谱,最终点了两道艾米推荐的菜,一个叫“花月皆禅机”,一个叫“世事本无常”,从名称上看,第一道菜是鸡,第二道菜是肠子。我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吃猪大肠,每天中午都到庆丰包子铺要一碗炒肝和三两包子,小时候北京街头有很多早点摊子卖炒肝,后来整治市容,想每天早上吃到炒肝都不容易。原来北京夜间能找到卖卤煮火烧的摊子,夜里饿了就出门弄碗卤煮,现在也基本绝迹。自从我体检查出来有轻度脂肪肝,我就渐渐杜绝了炒肝、卤煮之类的垃圾食品。饭桌前我正回想着炒肝和小肠陈的味道,服务员已经把“世事本无常”给端了上来,我耸耸鼻子嗅了嗅,并没有闻到那股可爱的骚气,吃到嘴里也寡淡无味。接着上来的“花月皆禅机”倒有一股鸡肉的味道。
这个饭馆的菜量极小,我把两道素菜都吃干净,觉得更饿了,要过菜单,略过一排青菜,盯上了一种鱼,但立刻明白那也不是鱼,我说:“算帐吧。”
出了胡同,走到鬼街上,向右手一拐,我就进了一家新疆饭馆,里面有一群老爷们正叼着羊肉串喝啤酒,我大声吆喝,要一份炒面片一份炒烤肉。拿出手机,想给艾米发一条短信,告诉她我不能欣赏她推荐的素菜,可这样的短信又显得唐突。就在磨叽的功夫,面片和烤肉已经上桌,好像是为了报复刚才的“世事无常”,我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眼瞅着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像一个气球似的鼓了起来。此时我被一种罪恶感笼罩,我居然吃了两顿晚饭!面前的两个盘子空空的,只剩下番茄酱的红色和几粒孜然。我再次发誓,以后只吃8分饱,或者只吃半饱。
我怀疑自己的体型很像一个青蛙,四肢瘦长,头尖脚大,饿着的时候还算正常,一旦吃饱了肚子就不由自主的鼓起来,如果说我这个人有什么优秀品质,第一条就是不馋。我有过好多次节食计划,都卓有成效,比如我觉得一次吃三个驴肉火烧太多了,缩减到两个,成功了,比如说肯德基炸鸡,两个鸡块太多改吃两个鸡翅,也成功了。这一次节食也比较顺利,每天早上我吃50克麦片,一杯酸奶,中午的主食不超过2两,白天喝三杯黑咖啡去除油脂,晚上能不吃就不吃,尽力回避一切饭局。这对我并不难,因为吃饭对我从来都不是一种享受,我喜欢好吃的东西,但也从不挑食,馒头加酱豆腐和一顿丰盛的大鱼大肉都能应付。
这个节食计划执行到一个月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公关公司的维维安打来的,她说,要组织一个小型旅行团,大概就四五个人,去迪拜,飞机票由阿航赞助,来回都是商务舱,当地五星级酒店提供食宿,主要宣传迪拜有什么好吃好玩的,维维安把情况介绍清楚之后,特意补充了一句:“这次我们还请了一个美食作家一起去,她叫艾米。”接到这个电话之后,我就放弃了节食,去一家韩国饭馆,要了一份石锅拌饭和一份凉拌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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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肉的觉悟1
2009-06-18
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之后在徐水教书,有一年夏天,我去看他,从永定门坐4个小时绿皮火车到徐水,晚上喝了一顿酒,在他的宿舍里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饿的不行,他说:“走,我们去吃早点。”从学校出来,转过几个街角,就是县城里最热闹的集市,再往前走,是一片空场,有100个摊位以10乘10的方式排列,他们卖的是同一种东西——驴肉火烧。每个摊位的摆设也差不多,一个硕大的洗澡盆,里面放着酱好的驴肉,一个大脸盆,里面放着绿辣椒,小火炉子在烙烧饼,摊主拿着一把菜刀切肉。我们在一张长条桌上坐好,要了10个火烧一碗清汤,左手挥舞着驱赶苍蝇,右手拿起火烧往嘴里塞。吃下两个火烧之后,我要了一头蒜。那天早上,这100个摊子估计一共能卖出去50头驴,大约有1万人吃下去5万个火烧,大约有5万只苍蝇在我们头上形成一片乌云。
吃饱了之后,我们往回走,在集市里转了一圈,其中一溜儿是肉铺子,一扇扇的猪肉让人目不暇接,然后我看见它,它也在看我,两个小眼睛眯缝着,脸上带着轻蔑的表情,耳朵耷拉着,鼻翼似乎还在微微颤动,那是个猪头,立在案板上,干干净净。我们就这么对视着,我的同学说:“你带个猪头回去吧,你上学的时候不是最爱吃猪头肉吗?”这话不错,我在学校食堂里总是要一张烙饼,要4毛钱的猪头肉,我喜欢肥腻的猪头肉,对猪耳朵和口条倒没多大的兴趣。肉铺老板说:“早上刚杀的。”
回北京的火车上,车厢里空荡荡的,猪头装在好几层塑料袋里,放在我头上的行李架上,我一路上都在想,怎么把这个十多斤的猪头给做熟了呢?要用多大的锅才能炖烂这个猪头?炖烂之后还能不能保持它栩栩如生的样子呢?该怎么处理它的耳朵和舌头呢?车厢里闷热,我好像闻到了一股腥臭。车到站,我仓惶而逃,把那个猪头遗弃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猪头肉,但不可救药的爱上了驴肉火烧。
我在北京城里找到了不少驴肉火烧店,供应的菜谱是拍黄瓜、摊鸡蛋、驴肉火烧、驴肉馅的饺子、驴肉汤、酱驴肉、驴杂火锅,还有驴鞭。这驴鞭要100块钱一盘,老北京话里比较含蓄的说法是“驴钱儿肉”,意思是驴鞭切成片,圆片儿中带眼儿,形似铜钱。我从来不敢吃这类东西,有一次我在一个大排档吃饭,旁边的伙计手里攥着一根牛鞭,用大号铁剪子把它剪成铜钱儿状,那场面让我的生殖器缩小到1厘米以内。
我觉得驴肉火烧要比西安肉夹馍好吃的多,驴肉的纤维要比猪肉的纤维更粗,驴肉也更瘦,店里的伙计告诉我,吃这个东西不能搁香菜,因为香菜会压住驴肉的香味儿。不过,吃不到驴肉火烧的时候,我也喜欢肉夹馍。其实,我喜欢各种面食,喜欢各种饼——火烧、烧饼、烙饼、肉饼、比萨饼、馕。10年前,北京的大街小巷有好多铁皮屋子临时建筑,用作小饭馆和发廊,解决食与色的问题。我经常光顾家门口的一家肉饼店,4块钱一张肉饼。吃腻了我就在边上的摊子换换口味,那是山西刀削面,一口大锅,面熟了捞上来浇一勺肉汁,其实就是酱油汁,有点儿碎肉而已,1块5一碗,掺了颜色的红辣椒末,蒜,醋,随便你怎么调味道,这样的面条当然算不得什么美食,可我喜欢这种粗糙劲儿,粗鲁的对待自己的肠胃,快速填饱,你可以让这碗面的味道变得很刺激,吃下去的不过是面粉和盐。
有一阵子,我喜欢上了孔乙己酒家的葱油拌面,到那里去只要一碗面,这碗面看上去没什么浇头,但味道够浓,这样吃下去一碗,意犹未尽,就忍不住再要一碗。我在孔乙己酒家吃过好多次饭,但除了葱油拌面,我觉得这家饭馆里所有的菜都难吃的要死。
在我有关美食的记忆中,有几次真是犯罪一样的饕餮大吃,有一次在德国,我和同伴都点了猪肘子,那个肘子是装在一个小水桶里端到桌子上,我估摸有4到5斤的样子,同时上桌的是两升装的啤酒,我吃了两个小时,最终那个肘子只剩下一根骨头,同伴徒劳的想把他那份香肠配酸菜吃掉一半,最后还是剩下了60%。还有一次是在巴黎,一家叫“双鱼”的海鲜连锁餐厅,门口是一个长长的架子,铺满冰块,上面是牡蛎,是大块的柠檬,那天晚上我们喝了4瓶白葡萄酒,吃了无数的牡蛎。当然,我还能记得好多次欢宴时刻,但早忘了都有几道菜,有什么用料复杂的菜品。美食家说,人们记下一次美好的聚餐是因为氛围,因为旁边的朋友,照此说来,我最美好的聚餐还是徐水的那顿驴肉火烧,无数像驴一样辛苦劳作的农民坐在长条凳子上,吃掉一头又一头的漕河毛驴,然后开始新一天驴一样的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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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拉什迪
2009-06-08
上班的时候,看到桌子上的快递,译林新版本的《旧地重游》到了,小陆同学一个小纸条,字儿写的真好看,可惜我没有您的电话了,如果看到,请发短信给我。
昨天看王佐良文集,里面的埃德蒙·威尔逊书信集,正好说到《旧地重游》——
我又碰到了伊夫林·沃,谈的中心题目是他的新小说《旧地重游》···此书一部分毫无价值,还显得滑稽,而这并非作者本意,所以必然令他感到悲哀,倒给了喜欢说坏话的伦敦文学界一个大开玩笑的机会。他极为势利,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由于娶了一个天主教贵族出身的老婆,喜欢卖弄他所知的所谓大家族的内情,而他的贵族朋友则告诉他,他把什么事情都搞错了,这就使他狼狈不堪。
——1945年7月4日
这段信很无聊,是老八卦,大概只有喜欢《万象》杂志的人才愿意看这样无聊的文人八卦。不过另一段信还有点儿意思——
我们整夜作着精彩的谈话,时间不长,却谈了不少题目,但又都谈的有内行知识,有真正的智慧,还有闪耀的机智。他走了之后,我忽然感到,由于过去几乎不认识他,这一次我是把我一生里最好的故事、警句、最有刺激性的想法都一古脑搬了出来,放在他的头上,而且还装作临时想起的样子;很可能,他对我也是这样。
——1949年6月6日
这次和埃德蒙·威尔逊对谈的是以赛亚·伯林,后世的读者如我,可以明白,威尔逊那晚上可能真把一生里最好的故事、警句、最有刺激性的想法都一古脑搬了出来,但伯林没有,因为伯林的那些想法更多更丰富。
没有小陆的电话,就没法要到另一本我喜欢的书,2009年2月译林新版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杀死一只反舌鸟》。
有一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法庭戏”,喜欢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展现语言技巧,用一个圈套和一长串逼问让证人下不来台。这样的“法庭戏”对我来说不是“法律教育”,而是一堂语言课,其巅峰之作是《哗变》。
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那里面也有一段“法庭戏”,格里高利·派克在这段戏里展现了一个伟大演员的魅力,并且凭借这个角色获得了奥斯卡影帝。新版小说中有卫西谛老师的后记,谈论这个电影和小说——芬奇律师在美国人评选的一个“英雄人物排行榜”曾经占据第一的位置,比007还厉害。但我感觉,这个人物能受到推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是一个了不起的父亲,他教育自己的孩子宽容、公正、友善,承认世间的无奈和人性的复杂。有许多人说,他们是看过这个小说才立志从事法律职业的,这本书卖出去3000万册以上,但愿这没有促使3000万人都去考律师执照。如果美国人都喜欢打官司,有太多寄生虫一样的律师,是因为这部小说,那就太造孽了。
卫西谛老师还说,这小说在一个什么最好小说的评选上占据第一,排名第二的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哎呀,这个前两名和我想的一样,就是位置颠倒了一下。
跟这个小说一起买的还有一本《审判的历史》,这本书的每一章节都把卡夫卡的小说《审判》的话当成导语,所以作为一个文学青年,我对法律的理解总带有一点儿浪漫想象,不过,我对法庭戏已经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了,因为我不再相信,几个能言善辩的家伙,能在上帝的注视下,说上那么几分钟,就让公正在人间顺利的运行。
这本《审判的历史》,开头就写一个法国大革命时的审判,一家伙被带进来,审判者是一帮革命者,桌子上有烟斗,破瓶子,他陈述自己无罪,看着旁边的牧师被拉出去砍头了,然后听到革命者说:你丫是没罪,你被释放了。士兵簇拥着他走上大街,周围的群众高喊:祖国万岁。审判是一种幻想,要实现平等博爱之梦。
最后隆重介绍一本书,这个作者早就被判处死刑了,东躲西藏的,我早先在世界文学还是外国文艺上看过他的几个短篇,其中一故事,开头是飞机遇难了,两个家伙还被安全带绑在座椅上,一边从天上往下掉,一边聊天,要是这时候准许他们把一生里最好的故事、警句、最有刺激性的想法都一古脑搬了出来,再摔死,那么埃德蒙·威尔逊会摔死的比较早一些,柏林会在空中飘半天才掉下来——串行了。
隆重介绍拉什迪的《羞耻》,黄灿然老师翻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6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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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威夫特语录
2009-06-05
少年之才,在于发明;老年之才,在于判断。值得判断的东西越来越少,判断者也就越来越难讨好。如此变化,贯穿一生,等我们老了,朋友们发现更难于使我们高兴,同时也不在乎我们是否高兴了。
大人、小孩以及别的动物的消遣方法,大多数都是模仿打仗。
世人一旦对我们狠起来,就会一直狠下去,而且越来越没有顾忌,连表面客气也不讲了。就像嫖客对待妓女一样。
人受到社会指责时,有三种对付方法:不屑一顾,对骂,改正。不屑是假的,改正不可能,所以通常采用的是第二法。
许多男人和大多数女人之所以说话流利,是因为他们能说的内容少,能用的词也不多。任何人如善于运用语言或有丰富的思想,讲起话来总不免犹豫,因不知选用什么想法或哪个词儿才好。而普通人只有一套想法和一套表达这类想法的词儿,所以总能开口就讲。
这个国家里人们没有好好学习我们的语言,但是写文章的毛病并不出在缺乏了解,而十有八九是由于想装门面。只要一个人的思想是清楚的,最恰当的词会马上自动涌上来。他的判断力会告诉他该把它们排成什么秩序,以便使人们更好的理解。不用这个方法,则往往是另有企图,如为了显示学问、口才、高雅、关于世界的知识等等,总之,人做任何事如要达到完美,纯朴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写文章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