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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刊80年
2003-08-19
今年3月31日的《时代》周刊,封面是“第二次海湾战争”,里面最大篇幅的却是一个专辑,为“改变世界的80个日子”。1923年的3月3日,第一本《时代》周刊面世,到今年3月,这本杂志刚好度过80岁生日。3月31日的杂志又是一个纪念版本,伊拉克战争也许会和80年来的许多重要日子一样改变这个世界的面貌。
总有人喜欢说新闻是历史的初稿,可历史是个讳莫如深的话题。翻看《时代》多年来的许许多多封面,对宗旨呀理念呀这些词真有些腻味。一个比较朴素的想法是,一张报纸或一本杂志,能老老实实的办80年,就了不起,能80年按一种价值观说话,能较为公正的记录历史,就了不起。如果这报纸或杂志也有人格,那它怎么可以10年前说成是红的事,10年后又说成是黑的?
我们生活在一个缺乏历史感的地方,100年前的事情说不清楚,100年来的事情也说不清楚,向来就罕见一个媒介能担负起“给历史写初稿”的责任。报纸杂志都把自己打扮成新鲜出炉的样子。偏偏美国人,历史没多长,却总要显出一副深邃的样子来。《时代》向来喜欢显示历史感,1976年美国建国200周年,他们推出了一个特别版“1776版本”,封面人物是托马斯?杰弗逊,封面标题是“独立”,就好象是一本印发于1776年的杂志似的。
1923年的3月3日的那本《时代》创刊号,如今的收藏价格是1000美元。那期封面是当时美国众议院议长坎农,封面故事只有一栏的文字。当时《时代》确定的文体就是简洁,据说每篇文章不过400字。布里顿?海登和亨利?卢斯创办这本杂志时的想法是“历史是复杂的,生活也是复杂的,但讲故事的规则是简单的。”后来有统计,30年代,《时代》封面故事的文字平均为2000个(英语单词),40年代上升到3000个,50年代达到4000个,60年代到80年代,封面故事超过6000字,90年代之后降为5000多字。这个统计在新闻学上有什么意义我并不知道,只是咱们这里的记者动辄写篇3000字稿子或者万八千的大稿子,让人望而生畏,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如此絮叨。
布里顿?海登没来得及看见自己的事业大获成功就死了,据说这个爱喝酒的家伙给《时代》带来了一种玩世不恭的腔调。不过,这样的总结总是令人生疑的,什么叫“玩世不恭”?写文章的时候加两句俏皮话?就像有人评价某本杂志是“小资”的、某本杂志是“雅皮”的,似乎整出了个概念就能说事。这样把事情简单化倒符合讲故事的规则,谁都喜欢。海登和卢斯这两个年轻人打造传媒帝国的故事毕竟是激动人心的??他们都是耶鲁大学的毕业生,完成学业后在欧洲游历,把头脑中的想法写成一份计划书就开始募股,并且为自己保留了大部分股权。卢斯是在25岁开始这项事业,32岁的时候成为百万富翁。前几年的网络热潮,许多人的梦想也不过如此,有个想法,找投资,赚钱。可惜并不是所有想法都能换成钱。
简单的看,卢斯是靠着某种理念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这是文学青年最喜欢的诠释。没钱没环境都不要紧,咱们不缺的就是理念,就是市场定位之类。至于“时代”怎么慢慢发展成为“时代华纳”,又怎样成为“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则是另外的商业故事,与卢斯无关。
《时代之眼??亨利?卢斯传》,这本书的作者是罗伯特?赫斯坦,南加州大学的历史教授。书的开头写的是1940年7月25日卢斯来到白宫会见罗斯福总统,当时美国还没有参加二战,而卢斯一贯反对美国的孤立主义,他通过自己旗下的多种媒体鼓惑民众,当然他最想说服的是总统本人。把笔下的人物置身于历史的关键时刻,这是好故事的开始,这会抬高传主的作用。不过,在序言中,作者罗伯特?赫斯坦已经明确的表示,卢斯是一个有“上帝情结”的人,在珍珠港事件前不到10个月,他发表《美国世纪》一文称美国是一个大国,其作为或不作为都会影响到民主政治与资本主义的命运,美国应该输出粮食、技术、“自由”、“正义”和现代文明到受暴政、邪恶侵凌的世界。
1945年3月5日一期的《时代》杂志刊登出一篇寓言性的文章,这篇题为《屋顶魅影》的文章说,罗斯福、丘吉尔、斯大林三巨头在雅尔塔的里瓦迪亚宫开会,沙皇尼古拉二世的幽灵也出现在里瓦迪亚宫的屋顶,像兀鹰般注视着底下的外交交涉。尼古拉二世骄傲的把斯大林与彼得大帝相比,夸赞斯大林把俄国的势力伸展到东欧和巴尔干半岛,功在祖国。这篇寓言宣称两种信仰在争锋,善与恶在对决。在这篇文章刊登后不久,罗斯福总统去世。
亨利?卢斯一直不喜欢罗斯福,《时代之眼》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细节:1923年8月,也就是《时代》创刊刚刚半年的时候,卢斯收到一位住在哈德逊流域、有钱的纽约客的来函,刚患上小儿麻痹症在家修养的罗斯福在信中提醒卢斯,《时代》追求简洁之时,“却对发生的事件做出未曾全然合乎事实的说法”,罗斯福批评《时代》爱用典故,误导读者。当然,这个未来的总统对杂志是充满善意的,他希望杂志发行量能上升。卢斯并不承认他有意扭曲新闻,但在40年代有关中国的报道中,他的确直接或间接的扭曲了前方记者发回的报道。
卢斯有这样一个观点,新闻记者的确应该报道真相(Fact),编辑则需要刊发真理(Truth),如果真相与真理抵触,真相必须退让。也就是说“新闻先讲真理,真相不过其次”。
《美国新闻史》一书记载,卢斯和他的主编们不伪称恪守新闻客观性这一普遍的概念,他们认为那是神话。《时代》宣称,它不想做到不偏不倚(Impartial),而宁可把“公正”(Fairness)作为它要达到的目标。在《时代》纪念创刊25周年的一篇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不偏不倚与公正的区别是什么?一个有责任感的新闻工作者在对他看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事实进行分析时,是有‘偏向的(Partial)’,他只要不是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歪曲事实,只要不隐瞒说明一个不同观点的事实真相,他就是公正的。”
《时代》首创新闻周刊类杂志和封面故事的概念,此外还有人名创造新闻(Name Makes News)的做法,也就是刊发大量生动的人物新闻。有统计说,在《时代》最初的2700多本杂志中有2200本是以人物形象做封面的。在此基础上,《时代》自1927年开始的“年度人物”评选也成为记录历史的一种标尺。
在卢斯的新闻思想中,最受诟病的就是所谓“真相与真理”。集体匿名制度,或者说群体新闻学,曾经被《时代》坚持了许多年。卢斯要求记者只写出新闻的背景材料,不署名,编辑来决定一切。这样一来,整本杂志都是围绕卢斯的思想运转,赞扬这种做法的人称:“一本杂志就是主编伟大人格的延伸。”不过这句话用作拍马屁比较合适,用于实际操作就不一定好使。
尽管《时代》带有鲜明的自己的意见,但这本杂志很少发表社论(Editorial)。他们认为杂志的第一篇社论是1973年要求尼克松总统辞职的文章,这是创刊50年后的事情了。
1998年5月4日的《时代》杂志是创刊75年纪念版,在这一期的杂志上,纪念文章的开篇这样写到:“一本杂志是一个活物。”是的,它的创办者已经死去,阅读他的传记并不比阅读科学家、商业精英或政治人物的传记能获得更多的教益。《时代之眼??亨利?卢斯传》里的卢斯很像一个三流政治家。每周,全世界有500万订户会拿到新一期杂志,随便翻一翻,遇到重要事件会仔细阅读。这本杂志自身的一些细节也许比卢斯的婚姻状况更好玩。
在1998年5月4日的那本杂志中,《时代》公布他们有史以来卖得最好和最差的10本杂志,1997年9月15日的“戴安娜王妃”夺得冠军,在美国零售出118万本,之前一周的“戴安娜去世”是第二名,卖出80万本;第三名是尼克松辞职,卖出56万本;第四名是约翰?列侬去世,卖出53万本。而卖的最差的“黑人文化”、“核安全”等等,不过在10万到11万左右。另一个有意思的数字是,1973年的一个封面报道??“巴黎最后的探戈”,收到12191封读者来信,可见那部电影在当时引发的争议。不过,在“时代”随后出版的“75年纪念册”中,收到最多来信的变成了“1980年度人物霍梅尼”,达到14081封。鬼知道他们统计的哪个才准确。
“时代75年纪念册”可以看作是这本杂志的一个传记,一些出现在1998年5月4日杂志上的文章也出现在这本书中,比如当时的总编辑写的“卢斯的价值观??那时与现在”,文章说,当年卢斯创办杂志“是因为没有一种出版物能适应忙人的时间,使他们费时不多,却能周知世事”,现在更是一个信息泛滥的年代,75年来这本杂志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不再是剪贴上周的新闻做文摘工作,但我们依旧相信“世界是圆的”并且“对新东西感兴趣”,这两条是卢斯办杂志的宗旨。
卢斯死后,有人称赞他是最伟大的新闻工作者,而他的夙敌??另一个出版大亨赫斯特说,《时代》无疑是世界上迄今最伟大的新闻事业。两个评价,一个对人,一个对物。另有一位大学教授说卢斯是教育家。当然,他还是消费主义的先知,是通俗文化的创造者。
亨利?卢斯,这个生在中国的传教士的儿子,一辈子都想“救中国”,他的父亲认为,美国人必须启迪中国人,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而卢斯却把这个任务推广到全世界,他为这个目标干了40年。这两年中国兴起媒体热,关于美国人的新闻故事一下子多了起来。《纽约时报》是怎么办的,《华尔街日报》是怎么办的,谁是“掌权者”,谁获得今年普利策奖了,都有比较详细的咨讯。《如何成为顶尖记者》这样的美联社写作手册,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各种去美国大媒体取经的文章也颇有销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亨利?卢斯无疑也是具有偶像意义的,当年他说救中国舍我其谁,现在我们的媒体现代化之路要向美国样板学习,这倒是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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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足球真好看,曼联的新7号
2003-08-17
弗格森以1224万英镑买进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
这家伙昨天踢了30分钟
我看他比小贝强太多了
跟小罗纳尔多有一比
他叫小小罗
长得还漂亮
今天晚上有切尔西对利物浦,应该更好看 -
笑话一个
2003-08-15
在伊甸园的某一天,亚当百般无聊地问神:主啊,虽然你给了我这许多,但我还是感到好孤独。神安抚他:这样吧,我创造一个女人给你。亚当问:什么是女人?神答道:女人是最聪敏、解人、温柔又美丽的创造物。 她的聪敏可预知你的所需, 她的解人与温柔可看透你的情绪和使你快乐无比, 她的美可媲天与地的美, 她会无疑的满足你的需要和欲望。 相信我,她会是你的最佳伴侣!亚当高兴地说:那太好啦!神又说:但是你必须付出。亚当问:为了她,我必须付出多少?神回答:你的右手、右脚、一只眼、一只耳和左睾。 亚当静静地考虑了一阵子, 然後怯怯地问神:那......如果用一根肋骨,我可得到多少 -
好玩的小东西
2003-08-14
我在电影频道上看了一个美国电影《哈姆雷特》,故事发生的地点改在了纽约,哈姆雷特请叔叔看戏那段已经换成了看电影,也就是他自己制作的一个DV作品。这个电影的故事情节和台词与早年间我们的译制片《王子复仇记》并无太多差别,我忽然想,如果我要有一台摄象机,拍个片子,那一定就拍《哈姆雷特》,让一个中国青年成为忧郁的王子。一个伟大的故事是很难创造出来的,但无聊的影象是容易的。一种心智上的创造是困难的,一种技术上的复制与泛滥是容易的。
如果我要买一台摄象机的话,会想当然的选择索尼。据说全球70%的家用摄像机采用索尼机芯,专业摄像机的芯片则几乎近百分之百被索尼垄断。另一个备选是三星。我们知道,在消费电子领域,三星正在和索尼激烈交火。三星电子CEO陈大济曾经宣称:在模拟时代,三星处于一个相对劣势地位;但在数字时代,三星有信心成为数字化自由新时代的新领袖。在不久的未来,三星电子将超越索尼,成为全球数码科技的领袖。”不过,另一个事实是,三星每年在美国要花掉近1亿美元的广告费,干什么呢?因为在许多消费者眼中,提到三星,还是把它当作一种不错的仿制产品。
今年6月,索尼公司推出以Qualia为新名字的系列产品,包括高端数码相机、电视、音响和家庭影院产品。索尼一向以外形突出、性能优良、价格昂贵而出名,但近年来索尼电器的盈利能力下降。“Qualia”要重新塑造索尼高端产品,其中16:9的新款36英寸电视机,不知道比原来的特丽珑或高清晰好在哪里,但价格在1万美元以上。这些从照片上看非常漂亮的新东西,短期之内不会批量生产,只接受订购。它们是不是只担负着提升索尼股票的任务呢?它们是不是只是给投资者讲述的一个概念和故事呢?
索尼在5月相继推出PSP和PSX的消息,前者是一种掌上游戏机,后者是一种家庭娱乐平台,能上网、看DVD、制作DVD,也能打游戏。这两种东西在2004年才看得见,但PSX的概念还是对用户有一点吸引力。索尼曾提出一个概念叫“Light User”,指的是那些对游戏有兴趣、但不经常玩的人。与之相对的是Core User。这两个词可以被咱们简单翻译为“伪玩家”和“铁杆玩家”。
从我的游戏经历来看,我是从“菜鸟”直接跳到“伪玩家”的行列的。将来很可能会选择一种类似于机顶盒似的产品,它要有游戏、上网、DVD和付费电视等多重功能。微软这样的软件公司做出来的X—BOX,索尼的PSX,还有苹果公司的iMac,都想成为解决上述理想的完美机器。2002年,乔布斯推出新iMac时就说:希望它成为未来的家庭娱乐中心。
前些年网络热潮的时候,哪个大公司讲出个故事都能获得极大的关注。这两年,谁推出什么新东西都被怀疑一番。几年前,大家都觉得iMac惊艳无比,现在看这美丽的东西还不足以让苹果公司恢复勃勃生机。
也许苹果的iPod会成为和索尼的“Walkman”一样的革命产品,这款漂亮的MP3播放机比三星的yepp贵2000块,容量也大许多。但是,如果没有今年春天苹果公司推出的在线音乐下载服务,它的革命性就会大大减弱。也许在一些人看来,苹果的这一举动是反动的,他违背了网络自由的精神,但对要转型为电子娱乐公司的苹果来说,多少人会花99美分去下载一首歌曲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个好玩的小东西,能展现出一家公司最伟大的创意,但它会不会成为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项产品还有待于时间的考验。买一个小东西,不仅要看它是否好看好用,还要听它的概念和故事,还要判断它是否具有成为伟大产品的潜质。一次购买行动,就是对一个伟大公司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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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使人堕落
2003-08-12
我有个朋友,开一辆切诺基,他说过一句名言:“我鄙视那些从富康车里钻出来的男人。”在他看来,富康是一种女人开的车,男人应该开更大更猛的车。可悲的是,我就属于他鄙视的那种从富康里钻出来的男人。
在我家楼下,有一块高台阶的小平台,有一辆进口的大切诺基经常停在上面,那里成了他的专属停车场。有一天我回家,看见一辆捷达正奋力地往上蹿,油门轰得山响可还是上不去,堵在路上,后面的车直按喇叭。我不由得大喊一句:“您别往上开了,差着60万呢。”那个开捷达的哥们疑惑的回头,没想明白这“60万”是什么指标。
像我这样的势利眼,有朝一日开上好车是什么德行?有一次,借到某个朋友的朋友的奔驰开,拿到车钥匙就要去郊外办事,路上逮什么超什么,拖拉机、大卡车、小面包、大客车、别的小汽车都被甩在身后,有空就钻,拐弯的时候提速,深深以为有些烂车根本就不该开到街面上来。开着开着我就想,一个像我这样浅薄的人是多么容易被物质俘虏呀!一辆借来的奔驰车就顶住了我的腰眼,让我把人性中卑劣的一面全暴露出来。不过,异化的力量真他妈强,弄点小反思小自省根本对付不了它,在我将奔驰车归还原主的那一刻,我竟然感到一丝失落,开奔驰的那几天我走路都扬眉吐气虎虎生风,回到富康的生活有些不适应。
按照我的人生理想,并不打算开奔驰,一辆广州本田的雅阁比较实际。新雅阁上市不久,我就准备订购一辆,不过事先又借到了朋友的一辆,开着它到处转悠,先体验一下它的性能。某日,某停车场,倒车的时候就觉得车屁股一顶,撞上了停在后面的一辆黑车,我回头看,心里想最好是桑塔纳,要不就是帕萨特,一瞬间看清楚了那是一辆奥迪A6,保险杠瘪了一大块。开奥迪的那哥们不慌不忙地过来,和我商量去哪家修理场,说着说着忽然冒出了一句:“我这车顶你的两。”他的意思是一辆好车的保险杠是不能敲敲打打弄平了就得,必须更换一个全新的才可以。
说实话我对奥迪车一直不怎么喜欢,跟这车主交流,差不多的价钱为什么不来一个宝马呀?他说,宝马车太张扬,他喜欢低调些的东西。这个低调的大哥在一家投资公司做董事经理,瞧不上一般做买卖的方式,他说:“一亿进一亿出,这样的买卖多累呀。”我已经获得的和即将来到的幸福感被这次碰撞弄得烟消云散,他的奥迪要放在修理场的一周,我给出两个选择:要不把我的富康借给您,要不您把这辆新雅阁开走。这位住在橘郡的大哥像受到了极大侮辱一样,说:“你怎么能让我开富康呀?”
这起小事故最后圆满解决,从富康钻出来的始终是我,而不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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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口成就
2003-08-11
一小口成就
8月8日,好日子,上海在这一天有好多party,我有幸参加了其中一个,是“皇家礼炮50年极品威士忌”举办的。来自苏格兰的首席调酒师科林·斯科特先生向我们讲述了这酒的来历,带领我们分别品尝了10多年、20多年、30多年和40多年的几种威士忌。最后主办者开了两瓶“50年极品”,让在座的诸位尝尝,侍者端上美酒,主持人宣布,每个杯子里的酒价值400美元。周围的人起哄说:我不喝了,折现给我吧。
这种“50年极品”,在日本标价是100万日元,在中国卖6万8。全球一共只有255瓶,全编了号。在上海这个聚会上,苏格兰的阿盖尔公爵将“99号”送给了第一个登上珠峰的中国人王富洲。今年5月,在尼泊尔举办的一个聚会上,这位公爵还送给第一个登上珠峰的爱德蒙·希拉里爵士一瓶,不过这酒并不是为登山者准备的,它是为庆祝英女王登基50年出产的。它的广告语是“为极致成就喝彩。”
我喝下价值400美元的这一小口酒,心想这一聚会就干掉了3瓶,那255瓶在全世界一宣传,给全世界的记者都尝尝,也就没了,还卖什么呀?把这个问题一提,人家回答说:还是有的卖,而且在中国的销售所得将捐助给慈善事业。我这下明白了,这酒是拿来宣传洋酒文化的,它能卖几瓶呀?关键还是大家接受威士忌的历史掌故,多喝点12年、18年和21年的。
金茂的这个聚会结束后大家作鸟兽散,到上海各灯红酒绿的地方过夜生活。第二天我带着宿醉到机场,正遇上王富洲,他告诉我他年轻的时候能喝八两白酒,现在只喝啤酒和红酒。10多年前去拉萨,还曾带过两箱白酒去跟藏族朋友痛饮。老先生心脏不好,腿脚也有些慢,拖着个箱子,拎着个纸袋子,袋子里就是那瓶价值6万多的“50年”。我跟王先生说,现在不让带酒上飞机,所有液体过安检的时候都要喝一口,我亲眼见过一大姐喝过一口“美容醋”。王先生不信我,说国际上有规定可以带二斤。事实证明,王先生那是老皇历了,他不得不返回去重新托运。第二次再过安检,机器又从他的箱子里照出一把刀子来,老头儿有点急,打开箱子让检查,没找出刀子,只翻出一把雨伞。安检人员再照一边,不承认那是雨伞把,还说是刀子,王先生说:“不是雨伞?那就是我的鞋拔子。”
这一瞬间我有点悲凉,诗意的说,当年站在世界顶峰的人如今腿脚不利索,恐怕连香山都上不去了,人都是要老的,这个注定的结局是不是让每一小口成功都那么没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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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段子
2003-08-11
皇马从亚洲回西班牙的飞机上,大腕球星在数钱,罗纳尔多说:要是把一张100块的扔下去,有一个人拣到肯定乐坏了;小贝说:扔两五十的,就会有两个人拣到两个人乐;卡洛斯说:那还是扔100张1块的,100个人乐。
空中小姐说:把你们仨扔下去,全亚洲都乐。
任何两个物体相互接触时,总会在两者之间出现某种交换。
——刑侦学上的“路卡德交换原理”,一个人进入某房间就会留下体味、皮肤细胞、服装纤维,贝克汉姆在北京饭店那个套间也一定留下了这些“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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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要当作家了
1999-11-30
新书名叫《除非灵魂拍手作歌》,是个小说集,基本上都能在这个博客里看到。应该在10月面世。然后,我就算是个WRITER了,而不是COLUMNIST了,WRITER 就是个写字的人了。
《很花》最早的一稿大概是在1991年写完的。大学毕业之前,我在宿舍里不停的写,把那几个小说看成是比毕业论文还重要的事。后来毕业了,把一沓儿稿子拿给作家出版社的杨葵,过了好久,我去找他,在一个小饭馆里吃午饭,有个小说杂志的编辑和我们一起,他从杨葵退给我的稿子里捡出来一个。又过了好久,那个小说在杂志上发表,我收到300块钱的稿费,每千字20块。这么说着,就是1995年的事了,我当时开始在《足球》报上写专栏,每篇扣税之后375块。我觉得自己有写作的才能,可小说这东西已经不适应时代了,只好投身到更伟大的事业中去。这是一个多么肤浅的认识,它让后面的日子变得越来越肤浅。
2007年,我把这个故事捡起来重新写,然后发现,我根本就没有写小说的才能,拿这东西和哈波*李、安*贝蒂、亨利*詹姆斯一比,就发现其间差着十万八千里呢。但是,写完了还是能稍微舒服一下。说到底,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终我们一生之努力最后连个四流作家都算不上,而是如斯蒂芬*金所说,"it's about getting up,getting well,getting over,getting happy,okay? Gettinghappy。"
隔了10多年,再回到虚构的状态,真有点儿不适应。那个"我"总跳出来自作聪明的说话——这东西有股专栏的味儿,写得太真实了,真实得不像小说。作为读者,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那种特别真实的小说,但是我好像只能用回忆的笔调开始慢慢的进入虚构,我在《烧鸡》里写了小学,在《流水》里写了中学,在《除非》里写了大学,还在《失败者咖啡馆》里写了中年危机,于是有位好心人说了,你自己那点儿破事都写完了,不就没的写了吗?我倒不为这个担心,我会坚持写自己的那点儿破事,像《日光机场》那样,让人一看就是假的。但又跟我有非常牢固的关系。
说起来,我最早一个完整的小说,是在20年前写的,外面热火朝天,我在家里写字,邻居大爷大妈聊天都说,你看人家老苗家这孩子,多老实啊!哈哈,那我就老老实实的在家写吧,就好像连着写了20年似的。一个科幻小说作家说过,"Writing is not necessarily something to be ashamed of,but do it in private and wash your hands afterwar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