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块肉的觉悟6

    2009-12-04

    6

    这天下午的行程是“沙漠探险”,两辆大越野车到酒店接上我们,向迪拜郊外驶去,渐渐的那些林立的高楼大厦,那些耸立的广告牌,那些已经圈好地但还没有开工的游乐场都被风吹起的沙子掩盖在身后,司机指点着车窗外的一大片空地说:“那里就是赛骆驼的地方。”在他的描述中,这里的居民整天无所事事,每日三餐之外,就是坐在树荫下抽水烟,闲极无聊就开着自己的兰博基尼出去兜风,或者举行骆驼大赛。这个“沙漠探险”是给游客准备的常规项目,几乎每个到迪拜一游的人都会选择在沙漠转上半天,吉普车集结到一起足有40辆,司机们给轮胎撒气儿,然后开进沙漠。司机非常娴熟的在沙丘上冲浪,陡直的开下一座沙丘,再轰大油门冲上另一座沙丘,我在路上曾经请求司机准许我在沙漠里开上一段,但他翻滚、爬坡、俯冲的玩法让我紧紧握着车门把手,每在沙丘间冲上一次,艾米就发出一阵尖叫,她的尖叫让司机更为得意的进行下一次冲击。

     

     

    忽然,她大叫“STOP”,我和司机都没有在意,她接着叫“请停车”,我看出她的确有点儿不舒服,车在沙漠中停下来,艾米推开车门,紧走了两步,弯下腰开始呕吐,她最先吐出来的可能是中午喝下去的一杯橙汁,那种明亮的橙色已经变成暗黄,接着吐出来的是生菜,有些发绿,大概来自午餐的沙拉,如果鼻子够灵,也许能闻出来她的呕吐物中还有大虾的味道,我拿着一瓶水,扶着她,在她后背上拍了两下,她挥手制止,她蹲下身去,风吹来的沙子迅速将她吐出来的污迹淹没,她接过水,漱口,把水吐出来,那几口水在沙子中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以为这就告一段落,不料想她站起身来接着呕吐,这一次动静更大,她的身体剧烈的颤抖着,脖子上的纱巾被一阵风吹走,司机跑着去追纱巾。她干呕一阵,再吐,仿佛将她这些年来吃下去的东西都吐了出来——有价格昂贵的意大利摩德纳香脂醋,有产自希腊的上好的橄榄油,有俄罗斯黑海之滨的鱼子酱,有京都一家百年老店的大酱汤,有白霉奶酪和味道更重的蓝纹奶酪。这些玩艺儿混杂在一起倾倒在沙漠上。我茫然的站在她身边,抬头看见被风沙遮盖的日光,好像看到神灵出现,对一个暴饮暴食之人施以处罚,此时其余的车辆都已经在视线之外,浩瀚沙漠中好像只剩下我们两个,我陪同她一起接受这个惩罚,孤立无援,满腹委屈。要不是后面有司机看着,我就在沙漠里对这个犯下饕餮之罪的女人强行非礼,终于她停止了呕吐,直起身子,眼睛中饱含呛出来的泪水,还有风沙吹进眼睛而流出的泪,还有鼻涕,她接过餐巾纸擦脸,我给她倒水,她洗手洗脸。

     

     

    回到车里,我拿出一个创可贴:“把这个贴在肚脐儿上,可以防止晕车。”她接过去,扔到一旁:“我都晕完了,还有什么用。”我们这辆车单独去追赶前面的车辆,天光变暗,我产生一种幻觉,好像我们这辆车要在沙漠里真的开始探险,不知道目的,也没有方向,就这么走不到头儿。这瞬间的幻觉让我有点儿害怕。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在沙漠中的一块“贝都因人”营地里停了下来,这又是一个旅游景点,营地外有十几匹骆驼,司机们正招呼客人骑骆驼玩,艾米跳下车:“我可不晕骆驼。”

     

     

    我们两个骑上一匹骆驼,我抱着她的腰,司机让我们面对镜头微笑,艾米用纱巾遮住半边脸,莫名其妙的说道:“劳伦斯当年能一个人赶5000匹骆驼,他真是个英雄。”我说:“也许劳伦斯还在这个营地里睡过觉呢,还在附近找到过泉水呢。”我们两个身体摇晃着撞到一起,她的屁股到腰到胸就像是起伏的沙丘,那上面能跑5000头骆驼。

     

     

    一片低矮的棚子围合成一个院落,几个厨子点燃炉火准备烤羊肉,棚子下面是地毯和矮桌,院落中央是一块大地毯,肚皮舞应该就在那里表演。吃下第一块羊排时,艾米恢复了生气,鼓乐声起,一个肥硕的舞娘开始跳舞,艾米跟着节拍摇头晃脑,我们歪躺在地毯上,我看着她的嘴唇,红润,柔软,陡然升起的欲望让我变得富有攻击性:“你就不能少吃点儿,回去再晕再吐!”

     

     

    “我刚问了司机,回去是一条平坦的路。”

    “那你能不能也少吃点儿,你这么吃肉实在恶心。”

    她放下一块骨头,舔了舔手指:“怎么恶心了?这肉还不错。挺香的。”

    “我不吃。”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艾米说。

     

     

    这是荷马史诗里的奥德赛的故事,奥德修斯和他的部下被狂风吹到荒岛之上,侍从波吕忒斯和几个士兵去岛上抓猎物,结果撞到了女巫,女巫塞茜把这几个手下都变成了动物,有熊,有猴子,还有猪,奥德修斯等着他的手下,怎么也不回来,就去找,他在一处华丽的宫殿里遇见了女巫,女巫说,奥德修斯要和她上床,这样他的手下才能变回成人。这个条件当然不错,奥德修斯立刻就同意了。两人在床上调情的时候,奥德修斯留在岸边的部下抓到了一头猪,这帮士兵早就饿的不行了,要把这头猪烤了吃,其中一个士兵疑惑:这头猪怎么长得像奥德修斯的侍从波吕忒斯呢?这头猪长得太像他们朝夕相处的伙伴了!但大家根本不听劝,把猪绑起来就点火,就在这危急时刻,那边奥德修斯和女巫热火朝天的干上啦,猪变回了波吕忒斯。

     

     

    艾米看着我笑:“这个故事,大概是最早的素食主义宣言,它告诉我们,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可以变成动物,动物也可以变成人,都有一定程度的智慧、理智,所以人不能乱吃动物。”

    “那你还吃。”

    “那我再给你讲个故事,主人公是谁呢?就说是圣雄甘地吧,他一直吃素,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就吃素,这在当时是一种风气,大文豪肖伯纳什么的也都吃素,后来他到南非当律师,有机会出海去历练,打鱼,打上来的大鱼,肚子里都有小鱼,于是圣雄甘地说,既然人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那么人就有权力吃任何东西。”

    “你这个故事编的不像话,甘地一直吃素。”

     

     

    “那我接着给你讲奥德赛,他们在女巫的岛上呆了5天,奥德修斯让他的部下好好休息,女巫手下也有好多女仆,大家就吃肉喝酒做爱,这么呆了5天,但这是仙界的5天,凡间已经过去了5年,奥德修斯明白过来这样耽搁了5年,就立刻启程回家。我觉得你要在那个岛上就不会回家了,那里有美食,还有美女。”她眨眨眼睛。

    维维安这时插话:“我们在这里也算呆5天,可我看这里也不是仙界啊。”

     

     

    我被她们刺穿了性幻想,不由得变得更加虚伪:“你说,你吃下去那么多东西,最后不都是要吐出来拉出来吗?你吃掉一公斤牛肉,可这一公斤牛肉在生产过程中,需要10万公升水,排出去40公斤粪,我就算一头牛100公斤,它养肥了就排出去4吨粪便。同样面积的一块土地供养一个像你这样的肉食者,就能供养20个素食者。”

     

     

    “你还是个环保主义者?”维维安说。

    “我不是,我就是忽然觉得不想吃肉了。”

    “你可看好了,这里除了烤羊肉、羊腿,剩下的就是沙拉和皮塔饼。”维维安说。

    “那我就吃沙拉和皮塔饼。”我站起来去拿东西吃,艾米也起身去拿东西,我端着一盘子沙拉回来,她端着两盘子羊排回来:“吃啦吃啦,这是80公斤大粪!”维维安在边上笑:“你们这是打情骂俏呢?”那些羊肉真是香,我有点儿馋,但还能忍住。艾米很快干掉一盘子羊排,然后和维维安说:“再拿两支羊腿来。”

     

     

    她心满意足的吃着肉:“我说你啊,中午在配餐中心那里就不吃东西,我说你是神经质洁癖,现在你是不是又发作了?看见我吐就发作了?我那不是吃肉吃多了,我那是晕车。”

    “这跟你吐不吐没什么关系,我就是不想吃肉。”

    “今天我非让你吃下去不可。”艾米说。

    维维安拿着几大块烤羊腿和一大盘子水果回来,艾米抄起一块羊腿肉递给我,我接过来,那块肉上有一层油脂,这时候肚皮舞娘跑到我们这桌,搂着我的肩膀,在众人的闪光灯下,我手拿羊腿和她合影。待这阵热闹过去,营地里的灯光忽然全部熄灭,大家抬头望天,沙漠上空繁星点点,艾米坐到我身旁:“神经质洁癖谁都有可能发作,但还有一种现象叫‘顿悟’,或者按照我的说法,叫‘肉食顿悟’。有的人吃牛舌的时候心里出现了一头牛的影像,那只牛是完整的,他根本就不可能再吃下去牛舌了。再比如说,有两个人吃羊肉,其中一个把叉子插进一块羊腿肉里,同时学羊叫,另一个立刻就受不了了,在那之后再也不吃羊肉了。这些都应该是‘肉食顿悟’,有个小说家叫艾丽斯·沃克,她写了个小说——当我们谈论有一天所有人都会有自由和公正时,我坐下来吃牛排,当我吃第一口时,我心里想,我在吃苦难,然后我把它吐了出来。”

     

     

    四周静悄悄的,我手拿羊腿抬头看银河,艾米的声音有一股催眠的效果,灯亮起来的时候,那块肉已经凉了,那层油脂发白,上面的香料开始脱落。当晚回到酒店我就饿了,在二楼我们找到一间露台酒吧,那里灯光变幻,放着阿拉伯音乐,菜单上有几种鸡尾酒闻所未闻,我们五个点了若干杯开怀畅饮,我点了好几种阿拉伯小吃,但没有一种肉食。最后我们点了草莓口味和香蕉口味的阿拉伯水烟,吞云吐雾,喝的东倒西歪。

     

     

     

  • 一块肉的觉悟5

    2009-12-03

    5

    第二天一早,商业记者去阿联酋航空公司采访他们的总裁,游艇记者去迪拜湾参观世界各地的游艇,我和艾米先去看A380客机,随后去参观阿航的配餐中心。这个参观项目是艾米提出来的,她在自己的一个专栏文章里专门谈论过航空食品,她说,飞机上的东西大多比较难吃,现在的人们已经很少用饭盒了,但长途飞行带一个便当也不错,A380大飞机上号称有淋浴间,但最有想象力的改造,应该是在飞机上弄一个厨房。在这个文章发表两周之后,维维安给她打电话,邀请她乘坐阿航飞机旅行,向她介绍阿航A380的淋浴间,头等舱镀金的座椅,丰盛的菜谱,还请她参观阿航的配餐中心,这里每天生产15万份航空食品,供来往于迪拜的乘客享用。

     

     

    经过一道严格的检查与登记手续,我和艾米换上了白大褂,一个叫泰勒的英国佬陪同我们参观。我们从这栋建筑的一楼开始,所有飞机上卸下来的用餐推车都被一辆辆的卡车运到这里,然后餐车被迅速清空,所有的剩饭都直接送入垃圾车。有一条传送带上,是头等舱和商务舱里下来的餐具,盘子里还有酱汁、肉块,杯子边沿是咖啡渍,泰勒从传送带上拿起一小瓶子未开封的果酱:“这会被当成垃圾处理,所有从飞机上运下来的东西,不管是吃过还是没有,都会完全处理掉。”这条传送带把餐具都送到一个巨大的洗碗机里,这边的脏盘子杯子,从洗碗机那边出来时,带着烫手的温度,闪着瓷器的光泽。不过,我实在忍受不了这层楼的气味,我对艾米说:“这里要处理15万个人吃剩下的东西,你想想,你家里要是来了三个客人,处理那些剩菜,洗碗刷盘子就够受的了。”艾米要比我敬业的多,她前后打量那台大洗碗机:“这个洗碗机太大了,足有10,哪个饭馆能用这么大的洗碗机呢。”坐在洗碗机前工作的员工都带着帽子和口罩,他们快速的将洗干净的杯子、碗、盘子分门别类的摆进一个个的箱子,艾米说:“我们应该要两个口罩。”带我们参观的英国佬显然情商不够,他非常详细的讲解处理剩余食品和洗碗刷盘子的步骤,终于领我们到了二楼,我本来以为可以喘口气,不料想,二楼就是一个专门清洗餐车的大型洗碗机,一辆辆餐车都被吊着,在空中飘浮着消毒,泰勒带我们钻进了这个洗碗机里,地上是铁网,艾米的高跟鞋不止一次陷入网眼,于是泰勒非常绅士的搀扶着艾米,说:“这些餐车从这里被运送到三楼,三楼是我们的厨房。”

     

     

    好不容易熬到了三楼,这才是配餐中心的中心,泰勒介绍说:“来自世界各地的上百位厨师在这里做着各式的美味佳肴。”艾米听了,脸上稍微有些笑容,但我觉得这个厨房更让人绝望——一个小伙子在配沙拉碟,每个小碟子里放三片生菜叶,三到四个小西红柿,他动作麻利,像一个机器手一样准确而迅速,每装好一个碟子,他的助手就用一层薄膜封上口。我横着数了一下,又纵着数了一下,在他面前一共有412个碟子,但很快我看到了更绝望的一个,一个厨师在切牛肉,身后是一块块的牛肉,他不紧不慢的一片片切着,如果15万份盒饭里每份要两片牛肉,那就是30万片。

    英国佬泰勒此时给我们带来一个中国同胞,这位大师傅姓杨,一张嘴是一口地道的北京话:“从哪儿来啊?”我们立刻倍感亲切,杨师傅带我们参观核心地带,十几个大灶台一字排开,各种肤色的厨师在做各自拿手的饭菜,一位阿拉伯师傅在做汤,兵豆、鸡汤、洋葱、蒜、番茄酱、辣椒粉扔到一口大锅里,再往里倒入黄油、薄荷叶,一位白皮肤金发的厨师在做龙虾,杨师傅的两位中国帮手在熬粥,每口锅里都有一款美食,这里散发的味道要香甜一些,但我一点儿食欲也没有,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被他人喂养的小生物,这并不是说我要接着在狭窄的机舱里享用这些食物,而是我还要继续吃饭,我所吃的所有东西都来自一条生产线,不管我坐在机舱的商务舱里,还是一家窗明几净的饭馆,那都是生产线的终端,我吃的是一,而生产线的产量会是一千一万甚至一百万,任何时候都不要看到自己是怎么被喂养的。这里的饭菜做到半熟或八成熟,然后送进巨大的冰室,隔着玻璃门我看见刚出锅的龙虾立刻收紧了它的肌肉,各式甜点的香味也迅速消失,这些食物从冰室出来之后,二楼那些浮动的餐车也上到了三楼,食物装上车,送上飞机。每个空姐都会拿到一张操作说明,注明每种菜要再加热几分钟才可以上桌。

     

     

    我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艾米却还和泰勒絮叨,泰勒转身离开,不一会儿捧着一个金色的咖啡壶跑了过来:“看,这就是阿航头等舱专用的镀金咖啡壶。”艾米把手里的小照相机交给我,接过金壶仔细打量,我给她拍照,她戴着卫生帽穿着白大褂,遮住里面的短裙和上衣,两条小腿露在外面,看着像个护士,她抱着金壶就像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奖杯,泰勒在边上很开心的笑:“我们就在这里吃午餐,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杨先生也陪你们一起吃。”

     

     

    我们被带到一个小食堂,里面布置了一个自助餐台,几道菜相当不错,鱼、虾和蔬菜,我那股恶心劲儿还没有消除,盘子里没盛太多东西,杨师傅坐在我旁边,他的盘子里只有蔬菜和水果,我问他:“您吃素啊?”老杨回答:“不是,我吃的少。”老杨80年代在北京上职业高中,学面点,然后进入一家五星级酒店做帮厨,当时酒店的大厨是一位香港师傅,看老杨聪明伶俐就有意提携,后来带老杨去了香港,老杨整天浑身腥臭的跑水产市场,终于有机会尝试自己的菜品,他把一只苹果或者一只梨挖空,塞进去一支虾,这么干了几年,又从香港去了加拿大,开了个中餐馆,做宫保鸡丁、咕咾肉、麻婆豆腐,凑合着给大家吃饱了就得。他自己吃的饭越来越简单,如果一个人想少吃东西,他应该从寒冷的地方换到炎热的地方生活,就像老杨,把老婆孩子扔在加拿大自己跑到中东,在摄氏50度的天气里,他就可以吃更少的东西。

     

     

    艾米听完老杨的经历很是感兴趣,她问:“你干吗来这里?”老杨把厨师帽子摘下来:“这里不用上税啊,加拿大税太重了。”艾米接着问:“我是说,我可能说的不客气,你原来在饭馆里干,现在这个地方是一个食堂。”老杨摆弄着餐盘里的一个小西红柿:“都是做饭,再说我也得吃饭,这里不用上税,我能多挣点儿。”

    我给老杨介绍:“这个美女是北京最有名的一个美食作家,专门写厨房里的故事。”老杨接过艾米递上的名片:“好,好。”

    艾米说:“你应该带我们去吃东西,看看当地人的饭馆都什么样。”

    “我可真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好馆子,我都是在食堂吃,要是休息,一个人在家我就煮点儿面条吃,这里主要是肉,我现在不怎么吃肉了。”

    “是不是整天在厨房里干活,就不想吃肉呢?”我问。

     

     

    “我是能少吃肉,就少吃肉。我在加拿大的时候,有个女歌手,没赛琳·迪昂那么有名,不过也挺有名,我忘了她叫什么了,她就号召大家吃素,全加拿大有多少人养牛啊,都跟她急了,说她这是破坏畜牧业,天天抗议,不许播她的歌儿,电台里放别的歌儿,中间主持人说话,都配着煎牛排的声音,这歌手成人民公敌了。不过,我听了她的演讲,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后来我吃肉就少了。你说,好多人吃穿山甲、吃蛇、吃鳄鱼,人要是什么都吃,就跟猪差不多了。”

    “嗯,那我以后跟你学,也不吃肉了。”我说。

     

     

    这是我随口立下的志愿,但当时在饭桌上的确信誓旦旦,传送带上的剩菜和肮脏的餐具让我反胃,有一次我在一个海鲜饭馆,看见墙上贴着墨斗鱼和鱿鱼做出来的菜的照片,一个个触角纤豪毕现,像是要从酱汁里挣扎出来,我还看见皮皮虾,像一条条虫子,这让我反胃,只吃一碗海鲜疙瘩汤了事,从那以后再也不吃墨斗鱼、皮皮虾。但这次参观的反胃,不是针对任何一种食物,是吃饭这事儿让你悲哀,不管你吃了什么,每过那么四到六个小时,你都会再次感到饿,你都要坐下来再吃一顿。这世上有那么多人,都要吃饭咀嚼排泄,因此怎么让每个人都吃饱就变成一个特别严肃的问题。要是谁能发明一种药片就好了,吃一片就不饿,什么营养都有,我愿意参加这样的药物实验,保准每天吃一片药。

     

     

    艾米的味口还算正常,她吃了鱼,吃了两只虾。回酒店的路上,我跟艾米讲我的感受,她好像没听懂:“你是说,你以后不吃飞机上的饭菜了?”

    “不是,我是说,我以后要自己在家做饭,每天去早市,买两根芹菜,吃多少买多少自己做饭吃。”

    “这样最好。”艾米笑,她还是明白了我的意思:“你大概有轻度的神经质洁癖,我上次去一家酱菜厂参观,当时还想,再也不吃什么韭菜花酱豆腐了,可后来吃涮羊肉,照样吃酱豆腐韭菜花。还有那么多人说螃蟹有问题,可有机会吃到大闸蟹,我觉得味道还可以,蟹粉小笼包也不错啊。你不能太敏感了,我们女人,神经质一点儿还可以理解,你是个大老爷们儿,该吃什么就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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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给 最睇肉 杂志 写了个稿子,回忆2009年记忆中最牛的体育瞬间,然后就看到了这张照片,曼联球迷都被PS成了曼狗。

     

    2009年,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阿森纳客场对曼联的比赛,下半时,阿森纳主教练温格踢翻了水瓶子,被裁判罚上看台,他站在看台出入口的栏杆后面,比周围的观众高出一大截,他向裁判摊开双手,那意思是说:你想让我站在哪里呢?你还想怎么样?周围的曼联观众极度兴奋。我当时就坐在他后面,看着他的背影,我不知道周围的球迷是什么心情,但那个瞬间,我被折服了——教授,你太帅了!

     

     

    他穿着灰色的西装,裁剪极为合身,当然,我在电视转播中看到过许多次温格,但电视的确能把人变得更宽,亲眼看见的温格要更修长一些。在我印象里,温格是我见过的最爱穿西装的人,足球教练可不像NBA教头那样都穿西装,他们大多是蓝领打扮,一身运动服,最典型的样子是利物浦教练贝尼特斯,窝窝囊囊的一个大鼓包,看看温格,你就会知道,六十岁的人也可以非常体面。

     

     

    只有这样体面的人才会让阿森纳踢出那么漂亮的足球。到这里我必须声明一下,我是个庸俗的曼联球迷,到老特拉福德看了一场球,老尤教给我这样一首战歌——让我们把篝火生起,让我们做烤肉,一层是曼城队,一层是阿森纳,另一层是利物浦,让我们烧烤这些杂碎!曼联队的烤肉是三层的,但说实话,我记不清楚中间那层到底是哪个队了。他们的两大仇敌是曼城和利物浦没错,夹在中间烧烤的到底是不是阿森纳我可忘了。

     

     

    在敌人阵中,教授玉树临风亭亭玉立,虽万千人吾挺矣,那瞬间,我的目光没在鲁尼身上没在阿尔沙文身上没在吉格斯身上,我就看着教授,他是那么帅啊!

     

     

  • 一块肉的觉悟4

    2009-12-02

    4

    最终我们逛累了,饥肠辘辘,导游把我们送到一家黎巴嫩餐厅,我们在院子里坐下来,闻见饭菜的香气,招呼侍者拿菜单。桌子上已经摆好了餐具,盘子边上放着餐巾,餐巾上面是一个银筒,打开银筒,抽出一卷纸,是印制精美的菜单。我们端详着菜单,然后目光齐刷刷的转向艾米,维维安说:“点菜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艾米对着菜单看了5分钟,抬起头来汇报:“总的说来,这里主要供应的就是烤肉——牛肉、鸡肉、羊肉、小羊肉,主菜就是这些,配菜是各种沙拉,我们每个人选定主菜就好了。”我们5个人飞快的决定,两份牛肉,两份小羊肉,一份羊肉。艾米招呼侍者点菜,侍者却低声和她嘀咕,艾米又抬头向我们汇报:“他说,我们点的太多了,他说,你们5个人,点3道菜就足够了。”我们有些疑惑,艾米解释:“中东菜主要是烤肉,量比较大,我不知道咱们能不能吃那么多。”我和另两位记者都不置可否,摆明了谁也不想少点一份的姿态,维维安立刻表态:“点吧,反正是我们公司请客。”艾米说:“我们还是折中一下,多点一份鸡肉来尝尝,牛、羊、小羊肉和鸡肉各一份,四道菜。”大家点头通过。

     

     

    点菜的功夫我已经吃下去一盘子皮塔饼,热乎乎的新鲜出炉,我吃过一次中东菜,在主菜上来之前就已经用皮塔饼、塔博勒沙拉和阿拉伯泡菜给自己喂饱了,这次我提醒自己不要吃太多饼,等着肉。各种沙拉率先上桌,全是糊状的,大概有鹰嘴豆沙拉、花生酱配酸奶、胡木斯酱,看着就像一盘盘的麻豆腐,这样的糊糊儿上来颜色不一的六种,每种两盘,艾米用皮塔饼沾酱,放到嘴里一点点分辨,这个好像是茄子泥配酸奶,那个好像是鹰嘴豆沙拉,这个里面有茴香子,那个里面有芥末子。我对这些糊糊儿兴趣不大,很快塔博勒沙拉及其五个变种也上来了,还是12个盘子,我觉得完全可以混在一起,原料大概是小麦粒、青葱、白葱、西红柿、薄荷、茴香、黑橄榄、欧芹、生菜、柠檬、橄榄油,这些原料相互掺杂组合成6种沙拉,我喜欢味道更刺激一些的,这样吃着沙拉和饼已经半饱,按照我的节食计划,我应该停下来不吃任何东西了,但主菜上桌了,一律的肉串,大大小小的肉块用小番茄和洋葱来间隔,每道菜用两个盘子装着,这八大盘烤肉摞在24盘沙拉上面,阵势吓人。

     

     

    艾米发布了吃肉动员令:“古罗马治下,一个国王一顿饭的原料大概相当于500个人吃的,一个省长呢,一天的定量是12头羊,一个人肯定吃不下去12头羊,但每天都要宰12头羊,主人们吃完了仆人吃,仆人吃剩下穷人吃,所以每天吃多少肉,从来都是和权力有关的,我相信这里的酋长每天至少要吃两头羊,现在这点儿肉不算什么,我们要吃下去!”

     

    维维安抄起一串鸡肉,附和着说:“我们要吃下去,要不然他们该说我们浪费了。”

    商业杂志的记者是一位瘦小的美女,她拿起一串牛肉:“我觉得吧,浪费就浪费,外国人老说咱们中国人吃饭浪费,可美国人的生活方式更浪费,要是我们是美国人,他们肯定说,这种浪费是刺激消费的好方式,能带领全世界走出经济低迷,所以,咱们就吃自己的肉,让别人说去吧!”

     

     

    游艇杂志的记者是位粗壮的男士,显然肩负着吃下去更多肉的职责,他左手一串羊肉,右手一串小羊肉:“艾米你听我说,我对饮食没什么研究,但我知道,这吃肉多少从来都是和男子气概相关的,西方人吃肉多,所以他们到处侵略,到处杀人放火的,但蒙古人比他们更牛,蒙古人吃什么?蒙古人打猎,打着什么吃什么,天上飞的也吃,地上跑的也吃,这吃猎物的成吉思汗就能把吃牛羊肉的欧洲人给打败。可惜现在蒙古人没法打猎了,我去内蒙玩,还是人家那里的涮羊肉好吃,他们吃羊是按天算的,有36天的羊,有72天的羊,就是说这小羊,有养了36天就吃的,有养了72天才吃的,你说他们这里的小羊羔肉,是不是也是杀那些刚满月的小羊啊?”

     

     

    我们以一种风卷残云的架势开吃,但很快就成强弩之末的姿态。牛、羊、鸡的零碎尸体还盛满在四个盘子里,变得又凉又僵硬。大家都吃的有些呆滞,侍者终于过来问:“你们吃完了吗?”我们颇为失败的承认:“吃完了。”侍者接着问:“要甜点吗?”大家面面相觑,艾米笑着给我们鼓劲儿:“既然都吃成这样了,我们再接着来吧。”于是,我们又点了慕司蛋糕、冰激凌和咖啡。账单上来的时候,我们惊讶的发觉,每个人差不多吃掉了100美元。我们几乎是相互搀扶着走出饭馆,说消消食走走,然后打车回酒店,维维安带着两个人先走,我和艾米同一辆车随后,我们都坐在后座上,持续着吃饱了发呆的状态,我摸着自己的肚子说:“这时候最想来点儿茶喝,来点儿浓茶,要不然这一肚子油腻。”艾米侧过头:“你平常喜欢喝什么茶。”我说:“我喜欢喝绿茶,可现在想喝普洱。”艾米问:“生普洱还是熟普洱?”我问:“熟普洱是不是味道更浓些?”艾米点头,我说:“那现在更想喝熟的,越浓越好。”出租车穿过朱美拉大街,经过迪拜酋长的居所,那片房子占据一大片最好的海滩,是酋长招待重要客人的别墅区。海市蜃楼饭店就在旁边,我们走进大堂,艾米说:“我先回屋收拾一下,过半个小时,恩,40分钟吧,你上来找我喝茶,熟的普洱,我住在216房间。”

     

     

    艾米居然带着一套茶具旅行,两个茶碗,托盘,茶壶,茶砖和茶刀,还有一个电热水壶,她很享受泡茶的那套程序:“没带滤网和大玻璃杯,只能凑合了。”她把茶递给我,说:“有点儿浓。”

    “我喜欢浓茶。”我说。

     

    “你应该戒烟,你的味觉已经完全被破坏了。你喜欢刺激性的东西——黑咖啡,浓茶,烈酒,吃东西也是什么刺激吃什么——芥末、洋葱、醋、辣椒。”

    “谁说的,我也喜欢清淡的东西,我喜欢日本菜,和你一样。”

     

    “你那是喜欢吃绿芥末吧?你都分不清楚各种寿司、鱼生的味道,食物本身的味道变化就特别丰富,就足够刺激,你要是鼻子不灵,味觉不好,就根本食不知味。我上次去日本,带回来一个电饭锅,东芝的,好几千块,能把每一粒米都蒸得非常饱满,我用它尝过日本米、越南米、泰国米、马来西亚米、巴基斯坦米,看着都是米饭,可每种米的味道都不一样。”

     

    “泰国米和巴基斯坦米我还是分得清楚的。”

    我掏出一支烟,一时不好意思点上,她拿过烟盒抽出一支,我给她点上烟,她吸了一口,吐出来说:“我泡的茶怎么样?”

    “挺好,我有一个朋友,比较好喝茶,他说每个人泡出来的茶,味道都不一样,能看出来泡茶的人是什么人品。”

    “这有点儿夸张吧?我人品怎么样呢?”

    “挺好。”

     

     

    她的床铺已经被开过夜床,被子揭开一角,一条丝巾上面放着一粒糖果,她叉开一个话题,问:“你看过一个电影叫《香料共和国》吗?土耳其电影,讲的是土耳其美食。”我摇头,她接着说下去:“我下个月可能会去土耳其,那边的饭菜应该更好吃。”

     

    我决心不让她展开一场口舌之旅,说:“我有一个朋友,前些日子差点儿死了,急性胰腺炎。他开一个小公司,天天应酬,暴饮暴食,忽然就犯病了。送到医院急救,据说这病,能活着出来的不到50%,这小子还真活下来了,我前两天去看他,现在他跟个兔子似的,只能吃胡萝卜,白菜,还不许沾油腥儿,萝卜白菜都得煮好了吃,不能喝酒,一滴酒都不能沾,但医生说,还能接着抽烟。”说到这儿,我自己点了一支烟。

     

     

    “那实在有点儿命苦。”

    “他说,光吃水煮青菜,整个人的性情都变了,原来火急火燎的,现在什么事都不发愁都不着急,慢性子了。不过,他现在没事儿写博客,回忆他吃过的饭,哪顿饭吃的最爽,哪道菜印象最深刻。”

    “有这么一本书,采访世界上50个名厨,让他们回答,假设明天就要死了,你在世界上最后一顿饭想吃什么。你说说,你最后一顿饭想吃什么?”

    “那我想吃炸酱面,我妈做的炸酱面。你呢?”

     

     

    “我没有答案,我可不想死。但我觉得,真有那么一天,我就想吃一碗日本拉面。”

    “你还挺复杂,还要日本拉面,你说你这么胡吃海塞的,就不怕得什么病,糖尿病,痛风,这都是吃出来的病。”

    “谁胡吃海塞了?”

    我撩起自己的衣服,露出肚皮,在肚子上拍了拍:“刚才那顿大肉,还不算胡吃海塞,你居然还吃了冰激凌。”

     

     

    艾米站起来,她穿着一件露出肚脐儿的T恤,她撩开衣服也拍了拍肚子:“我才没吃多呢。”那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但我看见她小腹平坦,白白的,像小羊羔肉。我被这块肚皮惊着了,顺着肚皮说下去:“明天晚上好像能看到肚皮舞表演,不知道好看不好看,你这肚子跳肚皮舞不行,我这个还可以,肚皮舞要有肉,跳起来一颤一颤的,我看肚皮舞从来不觉得有什么色情意味,你说,看着这么个肉乎乎的肚子,怎么就色情了呢?”

    “你不能光盯着肚子看,你要看全身的姿态吧。”

    那一晚接下来的时间,我们谈论肚皮舞、贝都因人、《阿拉伯的劳伦斯》,拉拉杂杂的说了有两个钟头,最终浓茶也挡不住犯困,我打第三个哈欠的时候告辞下楼,一夜无话。

     

     

  •  

    作者顾文豪,来源南方都市报

     

    卡尔维诺在《为什么读经典》中曾这样评价博尔赫斯:

    我将先讲我对他情有独钟的主要理由,这就是我在博尔赫斯那里认识到文学理念——— 一个由智力建构和管辖的世界,这个理念,与20世纪世界文学的主流格格不入,应该说是背道而驰。发现博尔赫斯对我来说,就像看到一种潜能,这潜能一直都在蠢蠢欲动,现在才得到实现:看到一个以智力空间的形象和形状构成的世界,它栖居在一个由各种星宿构成的星座,这星座遵循一个严格的图形。

     

    我十分认同上述这段话及其透露出来的文学观念——— 写作,不单是情感的事情,可能更要紧的是写作者的智力与想象力。一类作者至多只能提供给读者以廉价的情感抚慰,另一类则凝神绝虑企图构造出“以智力空间的形象和形状构成的世界”。

     

    我读新出版的《密涅瓦火柴盒》,卡氏的话就时常浮漾出来,感受最强烈的莫过于埃科文本所透露出的智力的余裕。或者可以这样说,要想“以智力空间的形象和形状构成的世界”,写作者先得为自己酝酿出一个自足的“智力空间”。令人生叹的是,埃科几乎本本著作都能自成一世界,光华夺目却又各有意趣。这回的“火柴盒”虽小,可擦亮的光焰仍然刺眼。

     

    ——恩,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喜欢卡尔维诺、博尔赫斯和埃科了。他们非常值得尊敬,非常牛。

     

     

  • 封面及作者照

    2009-11-30

     

    如果顺利,这书这周下印厂,12月能和读者见面了。

    照例有腰封,让撕腰封的人有的撕,定价大概22块,但估计网上10块多点儿就能买到,符合我的心理价位。

    前勒口那里放了一张作者定妆照——

     

    这是去年在单向街卖书的时候拍的,可惜不知道是哪一位拍的?您能和我联系一下吗?拍的真好,谢谢。

     

  • 一块肉的觉悟3

    2009-11-29

    3

    我从没有去过迪拜,但看过好多迪拜的照片,那里有世界上最高的楼,大概要修到800多米,有最怪异的楼,有一栋楼居然要修成iPod的形状,有大型购物中心,里面有滑雪场,还有世界上最大的填海工程,四个巨大的人工岛像四个大螃蟹一样。那里是个购物天堂,有最便宜的黄金,是流淌着奶与蜜之地。我坐着商务舱到那里住上高级酒店,做出一副又矜持又享受的样子,要是采访航空公司或酒店的管理人员,我得提问,“你对目前的金融危机怎么看?”,“什么时候北京到迪拜的航线上会安排一架A380?”,我们要装出对世界经济很关心的样子,我们还要装出对世界上的奢侈酒店、对各类餐厅和厨艺都挺了解的样子,这样的表演我驾轻就熟,但一点儿演出的热情都没有。

     

     

    有时候我分不清楚什么是预感什么是盼望,我预感到和艾米会在迪拜有一场艳遇?没有。我盼望着和艾米在迪拜有一场艳遇。也没有。迪拜那个地方就不对,要是去非洲的野生动物园或者一个海岛,那还差不多。我挺高兴能有机会和艾米一起出趟门,不过,这样说又太含蓄了,坦率一点儿,我的想法是“有机会就办,没机会就算”。

     

     

    厨师把一道菜做完就上桌,而艾米的工作是渲染这道菜,赋予这道菜情感色彩、符号、价值,我们在饭桌上看到的菜只是原材料,艾米的厨艺是通过文字呈现的,我在一个小饭馆吃着一屉包子,翻看报纸,在字里行间品尝艾米做出来的另一道菜,这屉包子让我的肚子不饿了,艾米的菜让我的脑子吃饱了。我有一个虚弱的胃,吃一碗米饭或者三两包子就会饱,但艾米一直在给我们一个更为强大的胃,这个胃不会蠕动,没有分泌,它强硬的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妄图尝尽人间的一切美味,它没有任何饮食上的禁忌,也不用考虑生理层面的问题,它吞噬一切,见草吃草见肉吃肉。不反刍,也没有排泄渠道。我对食物虽然没有那么大的胃口,但对艾米这样的漂亮姑娘却有很好的胃口,当然我也不是色情狂,我死也不会承认我这么下流,下流和虚伪两相比较,我还是虚伪一点儿吧。

     

     

    晚上9点,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已显得冷冷清清,我拖着大行李箱找到H柜台,一个乖巧的女子迎了上来:“我是维维安,我们就等您了。”同行者中还有一位《游艇》杂志的记者,一位商业杂志的记者,艾米打扮得还是精致得体,脖子上有一条翠绿的丝巾,脚下树着一个帆布旅行箱,背着一个黑色的挎包。这是我第一次能仔细端详她,她大概16545公斤。但并不瘦,抓住她的胳膊、腿、肩膀或脸,都会是肉而不是骨头。大家办登机手续时闲聊,艾米说:“我听说阿航头等舱,用的咖啡壶都是金子做的?”维维安回答:“的确是金色的,大概是镀金,不过这次我们坐的是商务舱,未必能用到金壶。”登上飞机发现,我和艾米的座位紧挨着。她脱了鞋,换上空姐送来的大袜子,她用热毛巾擦了擦手,她要了一杯水,我看到她的手,纤细白皙,指甲上涂着一层透明的指甲油,她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剩下的半杯水轻微的摇晃了一下,她的手指在杯子上轻轻的弹了一下。

     

     

    服务员把菜单拿上来的时候,我问她:“吃什么好呢?”那口吻很亲昵,好像我们一起吃过好多次饭似的。其实我们没什么选择,一是新西兰牛肉,二是西班牙海鲜饭。她的回答和菜单上一样:“牛肉或者海鲜。”

    我问:“你说,他们的牛肉真的是从新西兰来的?”

    “我不确定,我觉得这是个形容词,在牛肉或者牛奶前面加上新西兰,你就觉得它是干净的,你就会想,新西兰的空气好,大海辽阔,这样你就不会去想这牛是从饲养场里出来的。”

    “那西班牙海鲜饭呢?我听说,大海的污染挺厉害,吃海鲜都可能汞中毒。”

     

     

    艾米笑了:“那你不打算吃了?”

    “我打算吃牛肉。”

    “那我吃海鲜饭。”

    我接着翻菜单:“喝什么酒呢?”

    机舱里供应法国、澳大利亚、智利的多种葡萄酒,还有占边、黑方等多种威士忌,艾米放下菜单:“喝葡萄酒,每样都尝尝。”

     

     

    在我醉到之前,我们大概喝了四瓶葡萄酒,艾米太能喝了,而且能聊。她说到大仲马留有一本专著叫《美食大字典》,记录吃喝趣闻和一些菜谱,说到普鲁斯特,细心描绘糕点的美味,本人也是餐厅中的一景 。她还说到该怎么写美食专栏:“亲爱的,要有关系,而且脸皮要厚!要自圆其说,特别是说错了的时候。”我酣然入梦,错过了飞机上的第二顿饭,当地时间清晨5点抵达迪拜,入住的酒店叫作“海市蜃楼”。

     

     

    我住在酒店一层的116,艾米的房号是216,也就是说她就住在我的楼上,房间足有40平米大,天花板上有一座结构繁复的枝形吊灯,吊灯之上就是艾米房间的地板,上面是一张22的大床。我盯着那枝形吊灯开始想象:艾米进屋之后就把她的化妆品都放在浴室的镜子前,那个洗脸池的台面很大,能放下她七八个瓶瓶罐罐,大床与电视柜之前有一个榻,她把衣服脱下来,叠好放在榻上,然后赤裸着走进浴室,淋浴的花洒巨大,水流像瀑布一样,她喜欢热水,略微发烫,冲在身上有一点点刺痛,她在花洒之下尽可能长时间的洗浴,直到水气让她有些眩晕。然后她站在镜子面前擦干身体。在床与阳台之间有一个大沙发,她穿着白色的浴袍坐在沙发上,她在做面膜,只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她看见茶几上放着水果,想吃一个橙子,但她此时张不开嘴。

     

     

    我进屋之后先吃了一个橙子,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这么瞎想,一楼没有阳台,推开门就是草坪和花园,有穿游泳衣的孩子蹦蹦跳跳的奔向泳池,我直接走到花园里,向二楼的阳台望了望,那里没什么动静。我就去自助餐厅吃早饭,布菲台上有骆驼奶,装在大玻璃瓶子里,我倒出一杯尝了尝,骆驼奶比牛奶要金贵一点儿,据说母骆驼一天产出的奶不过一升,骆驼奶味道也重,可以和肉桂一起煮,但现在这瓶冰冻的骆驼奶味道很淡。艾米在飞机上告诉我有一种阿拉伯蔬菜叫穆鲁海亚,但我没找到穆鲁海亚做的菜。我用骆驼奶冲了一大碗麦片,加上葡萄干、杏仁、瓜子。全世界酒店里的早餐都大同小异,吃完一大碗麦片,我坐到室外花园里,要了一杯咖啡。天上忽然飘下来几滴雨,在你意识到下雨的时候雨就停了,我穿过花园,游泳池,走到了海边。这时候太阳已经升了起来,脚下的沙子开始发烫,我只看到了海的一角,像一条人工河一样被夹在两块土地之间,对岸是一片黄色的公寓楼,如同北京一个丑陋的建筑群,每栋楼都同样的面目可憎。忽然我明白了对面那些楼就是棕榈岛,人工填海的产物,酋长们似乎握有阿拉丁神灯,一夜之间就能建立起一座宫殿,他们用卫星定位系统控制着填海的步骤,务必让一方方沙土组成棕榈叶子的形状,在这座海中的沙城上面,是丑陋的公寓和别墅。这场景让我颇为沮丧,我立在沙滩上发了会儿呆,回屋睡觉。

     

     

    当日下午三点,我们开始城市观光,第一站当然是著名的帆船酒店,游艇杂志的记者说:“我上次来过这酒店,酒店门口站了会儿,看见一大奔驰车停下来,一个贵妇人走下来,好多侍者给开车门拎行李,她的管家就每人发100迪拉姆,250块人民币啊,这小费给的。”大家哄笑着说,但愿这次还能碰见这样的贵妇,咱们都上去领小费。帆船酒店金光闪闪的内部设施让人惊叹,导游招呼大家:“下面我们去一处迪拜的古迹。”所谓古迹,是一间草棚和一栋两层的石头屋,草棚是过去穷人住的,而用上了石头和木材的房子,则房主至少也是一个中产阶级,艾米问导游:“这是什么时候修建的?”导游说:“1979年。”我接着问:“公元前?”导游笑着回答:“公元后。”这座城市50年前还是一个破落的小渔村,如今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城市,这种奇妙的变化也许让人感叹,但我们都从一个变化更加奇妙的国度而来,对眼前所见倒有些见怪不怪。我们去了香料市场和黄金市场,艾米帮我们辨别清楚小豆蔻、没药、藏红花和安息香,我们在黄金市场看到了各种金饰,每个橱窗都闪耀着黄金的光芒,在灯光的辉映下像是在兜售某种廉价货品。

  • 很花结尾

    2009-11-27

    8

    又是一个周末无所事事的晚上,电视里是高尔夫频道,已经重播了无数次的去年的PGA锦标赛录像,然后我接到灵儿的电话:“干吗呢?”

    “在家呢。”听得出来电话那边的喧闹,估计又是一个大局。

    “你在家思考人生呢?仙儿哥说了,你那破人生有什么好思考的,还不出来混?”

    “你在哪儿呢?”

    “我在钱柜唱歌呢。”

     

    我打车去朝阳门,半道才知道雍和宫新开了一家钱柜,他们在那里。到了那里才发现,一屋子里没几个认识的。但那喧闹的场面也不用应酬,每个人都已经喝高,接着往高了高喝,房间里的三个话筒在桌子上传来传去,没有人能完整的唱完一首歌,我和几个人点头打招呼的功夫已经喝下了几杯,头脑迅速灵活起来。然后我就听到有人唱张韶涵的那首《欧若拉》,这首歌很好听,张韶涵很漂亮,一张小脸极其苍白的像个小妖精,我回头去看妆容凌乱、晕头胀脸、泛着油光的灵儿,她正接过话筒,唱“爱是一道光,如此的美妙,指引着我们,想要的未来。”

     

    这首歌唱完之后,灵儿起身去洗手间,我呆在屋里继续喝酒聊天,这样过了有半小时,灵儿一直没有回来,我才想起拿出电话看,果然有两个未接电话和一条短信,灵儿说她在北新桥的一家火锅店等我,等我赶到那里去的时候,她端坐在一条板凳上,面前的火锅滚着红油,一盘盘的毛肚、黄喉、泥鳅、猪脑、豆腐码放整齐,还没下锅。她脸上的酒气已经消退,一脸的苍白。

     

    “我以为你又认识了一个新姑娘,不来了呢。”她说。

    “我以为你在南方见到老情人,或者和什么人私奔,不回来了呢。”我说。

     

    她微笑不语,好像的确在某个隐秘之处得到了满足,却不打算告诉我。我对她的经历一无所知,不知道她在哪里上的大学,不知道她18岁或者22岁的时候在干什么,更不知道她去哪里寻找到什么,也懒得打听。我们沉默着吃饭,夏天到了,夜里不睡觉来这里吃火锅的人真不少,她吃得大汗淋漓,说:“我以前从来不吃辣的,吃火锅都吃白汤的,今天发现我那么爱吃辣的。真香啊!”她这么感叹着征询我的意见,我却无言以对,好像她忽然能吃红油火锅是她人生中一大变故,不管是好是坏,我都不想这变故因我而起,更不想对这变故负有责任:“吃吧。”

     

     

    这个夏天我和灵儿时常约会,大多是阳光充足的下午,找一个咖啡馆坐着,无所事事。有一次,在工体附近的一个咖啡馆,露天的竹藤椅和沙发,旁边的空地上就是武警战士在操练,我拿出手机,找到里面的数独游戏,从第一道题做起,灵儿就坐在对面翻看一本杂志,不时发出一阵阵傻笑,直到我做完三道题,她才注意到我在干什么,凑过来看,我把手机给她,她接着玩,然后向我显示她只用了三分钟就解决了一道题,我们开始比赛,一人一道题,转眼就做到20个左右,直到手机没电才停。玩数独成了我们约会的固定项目,我自己闲着的时候也玩,越来越熟练,我们约会了几次,手机里的100道题被全部破解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就算我们平均5分钟做一道题,我们也玩了500分钟,8个多小时,和你在一起,真是浪费生命呀。”

     

    “怎么才能不浪费生命呢?”

    “当然是看书,学习。”

    “这样呀,让我再看看你的手机。”她拿过去,按了几个键:“你这手机里有英语词典,不如我们开始背单词,从A开始,你看,A LA MODE,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

    “是时髦的,流行的。这个词好像是法语呢,不如我们学法语吧。”

    “我英语还没学好呢。”

     

    “你不要太保守吗。英语最简单了,马克吐温说过,对一个智慧的人来说,学英语要30个小时,学法语要30天,学德语要30年,三种一起学,没准儿效果最好,如果我们把三种外语都学了,你说我们还是浪费生命吗?”

    “如果真要花30年才能学会德语,我就70岁了,那还不就玩数独防止老年痴呆得了。”

     

    “我听说德语非常奇怪,他们把最重要的词放在一句话最后,不说这个词,你就不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所以德国人聊天最无聊,死板,非要等一个人说完,才明白他什么意思,不能插嘴。”她顿了一下:“不过,这样也好,你看啊,不到你70岁的时候,你还真不知道你那破人生有什么好思考的呢。”

     

     

    我笑着看她:“你说话真深刻!”

     

     

    “叔叔,这不是跟您在一起吗?我能不进步吗?”

     

    灵儿好像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我问她是不是辞职了,她说,没有,以前总把美好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工作上,现在要痛改前非。她剪短了头发,穿背心短裤,夹脚拖鞋,甚至买了一辆自行车,在城里东跑西颠,有一次约会结束,她骑车,我开车,沿着同一个方向走,我看着她穿着小裤衩飞快骑车,两条腿都显得长了好多。那瞬间,我真想把车停在路边,拦住她,骑上她的自行车,让她坐在大梁上或者后座上,这样带着他穿过北京城。可我只是这样想想,她在我的后视镜中消失,这样想想不也不错吗。

     

     

    再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既没有开始学法语,也没有开始学德语。还是在工体附近的那家咖啡馆,露天的座位,我对着电脑处理工作,她来了,双手背在后面:“我给你带了个小礼物,你猜猜是什么?”

    我胡乱猜了几次,她把它拿到我的面前:“是数独机。”

    我接过来:“这不是要玩死我吗?这里面得有1万多道题吧。”

     

     

    “收下吧,我在旧货市场买的,20块钱呢。”

    “你留着吧,我不玩。”

    “你不会玩的,手机里只有100道题,我们知道,打到100关就结束所以才玩,这机器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题,所以我们不会玩。因为,我们害怕太多的可能性。”

    “我觉得你进步得太快了,都开始聊哲学了。”

     

     

    “看不起我。”她躺在沙发里拿着数独机摆弄,我接着对着电脑工作。这样过了20分钟,叫来的薄荷茶喝光了,杯子里剩下的冰块都化掉了,她忽然拿出手机对着我:“来,拍照。”我看着她,她拍下来,接着又躺在沙发上,把手机对着头上的树枝拍,斑驳的阳光透下来照在她的肩膀上,胳膊上,腿上,脚上,她说:“我要把以后我们见面都拍下来,我要买个新的数码相机,把以前我们见面的地方也拍下来。”

     

     

    “为啥?”我关上电脑,看着她,听她继续说下去:“我怕我以后就想不起来了,我觉得我们的约会就是为了各自怀念的约会。”

    “怀念什么?”我问。

    “我怎么知道你怀念什么?”

    “那你怀念什么?”

    她支起上半身,勾勾手让我靠近,我俯身过去,她凑上来,把嘴巴贴近我的耳朵,像是耳语,却只是吹了一口气,我站直身子,她躺倒在沙发里。

    “也许以后,我会怀念你。”

     

     

  • 很花7

    2009-11-26

    7

    此后的一周,我和灵儿没有联系。她没有在网上出现,我们也没有互发短信。她好像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一样,我注意到她的MSN签名换成了“去看16岁时的礼花”,这也并不奇怪。她总喜欢用一些诗词当签名,有的时候是名诗,比如:这儿的一切都远在天边,那儿的一切都近如呼吸。有时候估计是自己瞎写的:我喜欢阳光穿透肌肤的日子,现在一切如铸铁。这些东西说多了,既不代表情绪,更不表明行动。可这一次,她发短信过来:“我在南方的一个城市,这里潮湿闷热,有我的记忆,我来看看,很快回去。”

     

    我给她回短信:“南开中学有个16岁的女生,叫韦君宜,是标准的女文青。”写到这里我又删除了,这故事太复杂,根本在短信里说不清楚,老太太韦君宜写过一篇文章回忆自己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文章还涉及反右、文革中的经历,这个慈眉善目敦实的老太太也有过16岁的花季呀,她的老师曾劝告她们要像茅盾小说中的那些女性一样开放一些。我想把这种命运的沧桑感传递给灵儿,却发现我说什么都是语带讥诮,这样的讥诮轻薄无力。我已经习惯用绝望的眼光看待生活,人家灵儿还充满着希望呢。

     

    我想要对你说出我要说我的最深的话语,我不敢,我怕你哂笑。

    因此我嘲笑自己,把我的秘密在玩笑中打碎。

    我把我的痛苦说得轻松,因为怕你会这样做。

     

     

     

    这是泰戈尔的一首诗。小南的生日和泰戈尔在同一天,我记着这一点是因为她曾经给我背过这首诗。有一次我们被拉到郊外的一个军用机场,有士兵教我们走正步,在太阳底下立正。后来看陈凯歌导演的《大阅兵》总能回忆起那天的场景。我们带着纸花,练兵归来,进城,同学们都把花伸到车窗外向街上的行人挥舞。回到学校,我叫住小南,和她一起走了一段路。学校在细管胡同,对面是东四十二条,从十二条走到十条,大概只要五分钟。周围是一些五金商店,就在这段很短的路上,她忽然给我背诵了一首诗,一共有300多字,她推着自行车,就象在吟诵自己的诗篇,完整的背诵出来。我打算自己好好回忆一下,就从网上又找到这首诗,想看看能不能背诵下来,却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已经衰退。

     

     

    其实当年我听了这首诗,就应该放她回家。但那时侯智商太低,似乎非要说一句“我爱你”,非要得到她的某种回应,非要在自己心里肯定什么。那天晚上,我们在故宫的筒子河边,我大概是人生中第一次的说出了“我爱你”,她摇头说不。然后我大概又说了一次,然后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这是我们16岁的恋爱中最为激烈的举动了。那天晚上,树冠上的黄月亮,摇摇晃晃,像一枚秋天的圆树叶。

     

     

    我想对你说出我要说的最真的话语,我不敢,我怕你不信。

    因此我弄假成真,说出和我的真心相反的话。

    我把我的痛苦说得可笑,因为我怕你会这样做。

     

     

    国庆节之前,我们的游行经过好几次彩排。都是晚上在学校集合,然后去天安门广场,参加阅兵的坦克和步兵走在前面。我们就在公安部门口等待,都排好队形,我和小南之间隔着好多人,我能在人群之间看见她。广场上有探照灯,一束灯光闪过,似乎把她脸上的光彩也带走了。凌晨两点我们走过广场,走路回学校。我们有几个小子走在队伍最后,在大街上唱歌,到了学校,老师让我们趴在桌子上睡觉,我等同学们都安静下来偷偷跑出来,小南也跑出来了,我们就在操场上绕着圈儿散步,一边走一边背诗,她背一段,我就背一段,那天夜里我们就用诗歌对话,直到天光大亮。如今我一点也记不起来我们当时都背的是谁的诗,大概她背诵过一两首歌德,但远不如这首泰戈尔让我印象深刻。

     

     

    我想用宝贵的名词来形容你,我不敢,我怕得不到相当的酬报。

    因此我给你苛刻的名字,而夸示我的硬骨。

    我伤害你,因为怕你永远不知道我的痛苦。

     

     

    小南转学之后我经常绕着操场跑步,那段时间我的长跑成绩提高了不少。我去她家找过她一回,她的父母很客气的把我请进屋,将我和她单独留在她的房间里。她的书桌上堆满了书,背后的小书架上挂着那个国庆节的红色花环,在我看来,像是一个庄严的承诺。在日坛公园小南39岁的生日聚会上,她的父亲也在,小南把我拉到老人家面前:“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您还记得吗?”老头儿点点头,没说什么。我却像当年一样局促不安。她后来上了大学,给我写过几封信,落款总是“于北大”,好像是要提醒我好好学习。我给她写过一封特别长的信,是高考前的一个雨夜,我记得写信的那间小屋子里的灯光,那个夜晚潮湿的气息,她说她做大学新生,要适应新环境,很累。劝我要好好读书考试。我当时浑浑噩噩,却朦胧的认识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当他想当的那种人,当不了,他就什么都不是,是什么也无所谓,没差别,重要的是,他要当他想当的那种人。

     

     

    再后来我也上了大学,和她已经没有太多联系。直到1987年她的生日,我买了一盒巧克力去找她,那是一个傍晚,阳光是金黄色,所有的学生都拿着饭盒去食堂,我在北大宿舍楼门口找到她,远处,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小伙子在等她,我不肯放她过去,直到她答应我第二天早上6点在未名湖边见面。那天夜里我魂不守舍,在学院路上转悠,把在钢院、医科大上学的几个朋友都叫出来喝酒,在一家朝鲜饭馆,我们要了一个什么牛肉吃,吃到一半,老板过来说,你们怎么没点火,他帮我们点燃下面的酒精炉,原来我们吃了半份生牛肉。

     

     

    第二天早上的未名湖,在我记忆中有芦苇,有连绵的鸟的叫声,我骑车赶过去的时候,好像一个去参加决斗的武士,清凉的早上,要对过去做一了断。

     

     

    我渴望静默地坐在你的身旁,我不敢,怕我的心会跳到我的唇上。

    因此我轻松地说东道西,把我的心藏在语言的后面。

    我粗暴地对待我的痛苦,因为我怕你会这样做。

     

     

    后来好久没见过。1991年的春天。我去参加一个中学同学的聚会,毫无准备的碰到了她。我在屋外听到屋里的热闹,推开门,第一眼就看到她,小南站在门厅里,端着一杯茶,我们面对面的楞住了。她穿着一条大裙子,一件深色的毛衣。她变了,漂亮了,长大了。那次聚会是在摇滚歌手的家里,我们经常在这里看电影录像,或者摇滚乐队的现场演出录像。进门后我开始喝啤酒,小南和几个女生在厨房里做沙拉,同学们大多毕业了,穿着比较正式的衣服,却一片茫然的表情。“我要去德国了,再过几天,所以现在见到所有的人都有一种即将永别的感觉。”小南坐到我旁边时,这样告诉我。

     

     

    那天聚会上,我们一起跳舞,亲密无间。忽然之间,我们意识到聚会就要结束了,我们抢在别人前面下楼,欢笑着奔跑到楼下的空场上,拥抱,接吻。那是我们唯一的吻。几天之后,你给我寄来一张照片,背后写着“这就是那个曾经带过火红花环的女孩子。”

     

     

    我渴望从你身边走开,我不敢,怕你看出我的懦怯。

    因此我随随便便地昂着头走到你的面前。

    从你眼里频频掷来的刺激,使我的痛苦永远新鲜。

     

     

    那次聚会之后的一两个月,我被人生中最大的一次伤感笼罩,迟迟恢复不过来,那时候我们年轻,对相聚和别离还不像现在这样熟练。那次聚会为我关于小南的记忆提供了一个显现的机会,同时划下一个终止的符号。像一部老电影,模糊不清的场面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后,银幕上是一片空白。放映机徒劳的转动着,只发出一阵沙沙的噪音。如今,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连续的画面,像一张张幻灯片,未等我看清楚一幅,下一幅就已经出现,不等我反应、迟疑、感叹,就一闪而过,不留痕迹。

     

     

  • 很花6

    2009-11-25

    6

    我实在佩服灵儿对北京各种吃喝玩乐场所的熟悉程度,她带我去吃过一次所谓北京“最好吃”的炸鱼薯条,实际上即便是英国“最好吃”的炸鱼薯条也不会好吃,她还请我去吃过一次北京“最好吃”的三明治,不过我还是没尝出来这家的三明治和别人家的有什么不同。我们的约会总是以吃喝为主,一顿饭,有时候饭前喝下午茶,有时候饭后喝咖啡,总时长不会超过四个小时,一周约会不超过两次,我们似乎都深知人们是多么容易彼此厌倦,因此在这一点上都小心翼翼,有时候一方明白直率的问:“你烦不烦?你要是烦了就先不见”。另一方则巧妙作答:“我这两天倒是比较忙,要不等我忙完这段再说。”有时候,她不说自己要加班,而是说“我要建设和谐社会”,这样没有幽默感的话真让人想笑。

     

    “五一节”之后的一天,她倒是很直接的约我:“有一家西班牙饭馆,他们家的冰激凌真是北京最好吃的冰激凌。”我这时才明白,她总想把我们的约会当成美食品鉴会,凑到一起是主要为了吃北京最好吃的白米饭,喝北京最好吃的白开水,完全是因为我们两个都对北京最好吃的冰激凌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不承认我们两个彼此有兴趣。以往每次见面都是灵儿说话多,以至于我经常让她闭嘴,这次冰激凌从上来到吃玩完她都没怎么开口,吃完冰激凌又要热咖啡,然后她双手搭在胸前:“叔叔,接着给我讲故事呀,讲讲那个国庆节的故事。”

     

    “我不是讲过了,没什么好讲的了。”

    “叔叔,我知道,您终于搂不住开始回忆了。”

     

    我承认她说得不错,是,我终于搂不住开始回忆了。我总是与时俱进,相信再平庸的人生,如果以十年的跨度来衡量,总会有那么一点戏剧感。可找出那点儿戏剧感,会让你觉得更加平庸。10年前的灵儿不过18岁,现在她28岁,10年前,她可能皮肤光洁,充满梦想,10年后,她坐在我的面前,依旧年轻。如果她的身体里真有一股生命之火,我能看见这团火已经暗淡,可笑的是,灵儿不止一次的对我说,“要用年轻的身体安慰你衰朽的灵魂”,这大概是她从某本书里看到的一句话,不错,她那团火比我的这团要旺盛一些,但如果我们相处一年的时间,两年的时间,也许用不了那么久,我就能更清楚的看见那股生命的活力如何在她那里消失,她总渲染她用一种光亮照耀了我,却不会想到我看到她那光亮变暗时会更加悲哀,我恨不得通过回忆能让16岁的我站到她面前,对她说:“姐姐,牵着我的手,你不要害怕。”

     

    “那时候我住的是平房,拿现在的话说,应该叫联排别墅,一排四家,每家都有自己院子,我们家的院子种过花,种过向日葵,还有一个葡萄架,院子外面就是杨树,后来我们那边被拆了,这帮人太粗暴了,生生就把我的故居给弄没了。”

     

     

    “你说,如果这城里不老拆房子,爱情是不是就能长久一点?什么都能拆了,什么都能变,那人和人这点事不更容易变?”灵儿插嘴,我愣了一下,觉得她说得实在有道理,可她立刻道歉:“对不起,我又胡说了。”

    “我记得1983年的冬天,我们老有几个人,放学之后不回家,呆在教室里聊天,谈论最多的大概就是诗,1984年春天,我自己都会写诗了。”

    “那你给我背两句。”

     

    我几乎能脱口而出,但还是忍住了:“我写得太差了,小南写得好,我们当时认识完全是以文会友,你上高中的时候写过周记没有?就是一个大本子,可以写日记,也可以摘抄,每礼拜交给老师一次。小南和我不在一个班,可我知道她写文章特别好,有一次,语文老师让她在班里念她自己写的作文,当范文,结果她念着念着自己哭了,那时候我们那帮同学男的都想着学电镀学计算机,女的都想学医,学生物,哪见过这架势呀,所以全年级传为笑谈,可我知道之后极为崇拜,这才是诗人呢。我们班的女生就帮我把她的周记本拿来给我看,其中有一篇小说,名字叫《湖畔》,写两个小孩在一个特别美丽的湖边聊人生,开头是诗——我们从未走近大海,去采拾五彩的贝壳,我们只是漫步在湖畔,默想那水下的潜流。那小说我看就跟《茵梦湖》一样好看。”

     

     

    灵儿摇头,表示她不知道《茵梦湖》这小说。

    “我把本子还给她之后,我们见面还是跟不认识一样。她总斜戴着一顶草帽。帽沿儿压得低低的,遮住眼睛。我看见她总是挺胸而上,恨不得要直接说,以后再当众读文章千万别哭,他们丫不懂文学,就知道电镀椅子,要哭就当着我的面哭,我懂文学。可惜我一句话都没说过。然后就放暑假了,放假那天下了一场大雨,教学楼后面有一架铁楼梯,她从楼梯上走下来,穿一件黄色的雨衣。整个暑假我脑子里就是那个黄雨衣慢慢的在移动。”

     

     

    1984年是建国35周年,那年十一要在天安门广场搞庆典。我们学校担负了国庆仪仗队的任务,要排列整齐,手举纸花,从天安门前走过去。教导处那位分不清铅和石墨的老师给我们训话:这次仪仗队,我们要排成70列的纵队,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排出70列的纵队还能走得齐整,只有朝鲜,排出过65列的纵队,我们就是要比朝鲜强,70人一排照样能走齐。听了这番话,我们都很振奋。

     

     

    “有了这个光荣的任务,我们的暑假提前结束。学校的操场面积不够大,我们要到地坛体育场练齐步走。天热,休息的时候会有免费的北冰洋汽水喝。有位师兄,一口气喝下去12瓶汽水,撑得只打嗝,就在跑道上跑圈儿,于是全体同学都知道他12瓶汽水的记录。练齐步走可以暂时逃脱校园的管束,有一次练习结束,我鼓起勇气,我把我写的一首情诗给她看,那是一连串的问题,大概就是为什么刮一阵风我会想起你,下一阵雨我会想起你之类的,写在一张稿纸上。”

     

    “你那么早就是文学青年了?那么浪漫。”

     

    “那时候我们可不止是文学青年,我们还排戏,还搞画展呢,我们班里几个人组成了一个小剧团,我们当时排的是苏联人万比洛夫的《和天使在一起的20分钟》,后来演戏的这几个人,一个去中戏念书,现在是个导演,一个成了摇滚歌手,还有一个在中关村倒腾显示器,成了大款,还有一个女孩子,演一个打扫卫生的大妈,是谁演的来着?”

    “不是小南吗?”

     

    “不是,是我们班的一个姑娘。那时候姑娘不愿意和我们一起混,耽误学习,我们去求我们班的那个女孩演戏,就三句台词,她都背下来了,可不参加排练,说演的时候上场就行。可惜这场戏最后也没排成,排了好久,后来就没兴趣了。我们还搞了一个画展,每个人都画一张画贴在教室后面,我记得大概是个中秋节,我带小南参观我们的画展,然后我们一帮人在教室里偷着喝酒,后来她还给我写过一个纸条,好像说的是,但愿人生也如今晚的月亮般美好圆满,我看了特激动,好像当天就看到未来几十年我们一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儿孙满堂,诗歌唱咏。可惜她那个学期结束就转学走了。新年的时候她还给我写过一个纸条——崭新的时光将降临在每一个有意识的生命身上,它们将赋予他最积极的意义,而这些生命本来就应该是,携带着旧日的全部光华,褪去了往昔的一切污迹,还有刺伤心灵的烦忧。她给我这纸条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她要离开我了,其实那时候我们顶多是一起溜达溜达,可后来她说她那时候特别有负罪感,转学走了就用半年的时间参加高考,考上了北大。她学习可真好,凭什么我学习那么差呢?丫那时候老让我看《傅雷家书》,你说,一女的,要按傅雷教育他儿子那样教育她男朋友,也挺难受的啊!不过,她现在是一个博士,真是了不起,她那时候有个座右铭,永远做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三岁看老,她可真行。”

    “叔叔,别自卑嘛! 你也很了不起。”

     

    “我不行,我还是一个文学青年,从我6岁认识字儿起,我用20年让自己成为一个文学青年,后来又用十几年想忘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