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一本书去伦敦

    200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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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带了本《九三年》去巴黎,然后写了本书叫《带一本书去巴黎》,我去伦敦也要带几本书,消磨飞机上酒店里的无聊时光。也想带一本英国小说,比如《艰难时世》什么的,或者简·奥斯丁的随便哪本小说,其实最喜欢的还是《旧地重游》。最早是在电视上看见根据这本小说改变的电视剧〈风雨故园后〉,喜欢得不得了,记起〈读书〉杂志上似乎有篇文章讲过这小说,说作者多么节制自己的感情。后来买到这小说,还在书店里看见一个出版的博士论文叫〈伊夫林·沃的小说艺术〉。我去伦敦是第一次,算不上故地重游,带这么一本书并不合适,何况行程中也没有牛津剑桥。而那小说里打动我的恰恰是他们在大学读书时的青春时光。

    在英国小说里没找到合适的,就想起买回来却一直没看的〈伟大的传统〉,不是美国人写的那三大本厚厚的〈英国文学伟大的传统〉,是利维斯写的那本〈伟大的传统〉,专讲英国小说的,实际上专讲了三个作家,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约瑟夫·康拉德。这个剑桥大学的文学教授认为,小说大家是指那些可以和大诗人相比的作家,“他们不仅为同行和读者改变了艺术的潜能,而且就其促发的人性意识——对于生活潜能的意识而言,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位老教授推崇的除上述三位外还有简·奥斯丁和劳伦斯,可他这本书里没论述,而认真讨论的那三位我都不熟,旅程中读一本文学理论,也太枯燥了。

    最后带上飞机的是历史小说〈杨度〉,在大英帝国的几天,我就看我们的祖国在100多年前是怎样图强的,看那些文人骚客是怎样讨论民主和君宪的。当然我也恍惚看到我们自己的“伟大的传统”,不过100年前,我们的文人一见面就逼着对方写诗,这东西是最由不得作者控制感情的,所以他们有什么烦恼有什么野心都能从诗里看出来。这游戏真要人才华充沛,遗憾的是现在的文人都不兴玩这个了。我们伟大的文学创造越来越不被珍视。

    受好莱坞电影〈诺丁山〉的影响,我也跑到诺丁山转了一圈,在那里买了一本降价的畅销小说。遗憾的是我没时间在伦敦逛那些著名的大书店。〈聚书的乐趣〉和〈书店风景〉中都对伦敦书店大为赞赏。

    回北京的飞机上,我有时间看带着的另一本书,林行止的〈英伦随笔〉,他说他在饭馆里打工,看英国人总要在喝酒之前“尝尝”,也就是侍者先倒一杯底,客人品过之后点头再斟上。他被这仪式感弄得怪烦的,有一次忍不住问客人:“您尝出来这葡萄是向阳的还是背阴的”。我在英国的几天,吃饭的时候也屡屡看到这场景,想,文明就是装孙子装出来的,可惜我们都少了这份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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