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花结尾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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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又是一个周末无所事事的晚上,电视里是高尔夫频道,已经重播了无数次的去年的PGA锦标赛录像,然后我接到灵儿的电话:“干吗呢?”

    “在家呢。”听得出来电话那边的喧闹,估计又是一个大局。

    “你在家思考人生呢?仙儿哥说了,你那破人生有什么好思考的,还不出来混?”

    “你在哪儿呢?”

    “我在钱柜唱歌呢。”

     

    我打车去朝阳门,半道才知道雍和宫新开了一家钱柜,他们在那里。到了那里才发现,一屋子里没几个认识的。但那喧闹的场面也不用应酬,每个人都已经喝高,接着往高了高喝,房间里的三个话筒在桌子上传来传去,没有人能完整的唱完一首歌,我和几个人点头打招呼的功夫已经喝下了几杯,头脑迅速灵活起来。然后我就听到有人唱张韶涵的那首《欧若拉》,这首歌很好听,张韶涵很漂亮,一张小脸极其苍白的像个小妖精,我回头去看妆容凌乱、晕头胀脸、泛着油光的灵儿,她正接过话筒,唱“爱是一道光,如此的美妙,指引着我们,想要的未来。”

     

    这首歌唱完之后,灵儿起身去洗手间,我呆在屋里继续喝酒聊天,这样过了有半小时,灵儿一直没有回来,我才想起拿出电话看,果然有两个未接电话和一条短信,灵儿说她在北新桥的一家火锅店等我,等我赶到那里去的时候,她端坐在一条板凳上,面前的火锅滚着红油,一盘盘的毛肚、黄喉、泥鳅、猪脑、豆腐码放整齐,还没下锅。她脸上的酒气已经消退,一脸的苍白。

     

    “我以为你又认识了一个新姑娘,不来了呢。”她说。

    “我以为你在南方见到老情人,或者和什么人私奔,不回来了呢。”我说。

     

    她微笑不语,好像的确在某个隐秘之处得到了满足,却不打算告诉我。我对她的经历一无所知,不知道她在哪里上的大学,不知道她18岁或者22岁的时候在干什么,更不知道她去哪里寻找到什么,也懒得打听。我们沉默着吃饭,夏天到了,夜里不睡觉来这里吃火锅的人真不少,她吃得大汗淋漓,说:“我以前从来不吃辣的,吃火锅都吃白汤的,今天发现我那么爱吃辣的。真香啊!”她这么感叹着征询我的意见,我却无言以对,好像她忽然能吃红油火锅是她人生中一大变故,不管是好是坏,我都不想这变故因我而起,更不想对这变故负有责任:“吃吧。”

     

     

    这个夏天我和灵儿时常约会,大多是阳光充足的下午,找一个咖啡馆坐着,无所事事。有一次,在工体附近的一个咖啡馆,露天的竹藤椅和沙发,旁边的空地上就是武警战士在操练,我拿出手机,找到里面的数独游戏,从第一道题做起,灵儿就坐在对面翻看一本杂志,不时发出一阵阵傻笑,直到我做完三道题,她才注意到我在干什么,凑过来看,我把手机给她,她接着玩,然后向我显示她只用了三分钟就解决了一道题,我们开始比赛,一人一道题,转眼就做到20个左右,直到手机没电才停。玩数独成了我们约会的固定项目,我自己闲着的时候也玩,越来越熟练,我们约会了几次,手机里的100道题被全部破解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就算我们平均5分钟做一道题,我们也玩了500分钟,8个多小时,和你在一起,真是浪费生命呀。”

     

    “怎么才能不浪费生命呢?”

    “当然是看书,学习。”

    “这样呀,让我再看看你的手机。”她拿过去,按了几个键:“你这手机里有英语词典,不如我们开始背单词,从A开始,你看,A LA MODE,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

    “是时髦的,流行的。这个词好像是法语呢,不如我们学法语吧。”

    “我英语还没学好呢。”

     

    “你不要太保守吗。英语最简单了,马克吐温说过,对一个智慧的人来说,学英语要30个小时,学法语要30天,学德语要30年,三种一起学,没准儿效果最好,如果我们把三种外语都学了,你说我们还是浪费生命吗?”

    “如果真要花30年才能学会德语,我就70岁了,那还不就玩数独防止老年痴呆得了。”

     

    “我听说德语非常奇怪,他们把最重要的词放在一句话最后,不说这个词,你就不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所以德国人聊天最无聊,死板,非要等一个人说完,才明白他什么意思,不能插嘴。”她顿了一下:“不过,这样也好,你看啊,不到你70岁的时候,你还真不知道你那破人生有什么好思考的呢。”

     

     

    我笑着看她:“你说话真深刻!”

     

     

    “叔叔,这不是跟您在一起吗?我能不进步吗?”

     

    灵儿好像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我问她是不是辞职了,她说,没有,以前总把美好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工作上,现在要痛改前非。她剪短了头发,穿背心短裤,夹脚拖鞋,甚至买了一辆自行车,在城里东跑西颠,有一次约会结束,她骑车,我开车,沿着同一个方向走,我看着她穿着小裤衩飞快骑车,两条腿都显得长了好多。那瞬间,我真想把车停在路边,拦住她,骑上她的自行车,让她坐在大梁上或者后座上,这样带着他穿过北京城。可我只是这样想想,她在我的后视镜中消失,这样想想不也不错吗。

     

     

    再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既没有开始学法语,也没有开始学德语。还是在工体附近的那家咖啡馆,露天的座位,我对着电脑处理工作,她来了,双手背在后面:“我给你带了个小礼物,你猜猜是什么?”

    我胡乱猜了几次,她把它拿到我的面前:“是数独机。”

    我接过来:“这不是要玩死我吗?这里面得有1万多道题吧。”

     

     

    “收下吧,我在旧货市场买的,20块钱呢。”

    “你留着吧,我不玩。”

    “你不会玩的,手机里只有100道题,我们知道,打到100关就结束所以才玩,这机器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题,所以我们不会玩。因为,我们害怕太多的可能性。”

    “我觉得你进步得太快了,都开始聊哲学了。”

     

     

    “看不起我。”她躺在沙发里拿着数独机摆弄,我接着对着电脑工作。这样过了20分钟,叫来的薄荷茶喝光了,杯子里剩下的冰块都化掉了,她忽然拿出手机对着我:“来,拍照。”我看着她,她拍下来,接着又躺在沙发上,把手机对着头上的树枝拍,斑驳的阳光透下来照在她的肩膀上,胳膊上,腿上,脚上,她说:“我要把以后我们见面都拍下来,我要买个新的数码相机,把以前我们见面的地方也拍下来。”

     

     

    “为啥?”我关上电脑,看着她,听她继续说下去:“我怕我以后就想不起来了,我觉得我们的约会就是为了各自怀念的约会。”

    “怀念什么?”我问。

    “我怎么知道你怀念什么?”

    “那你怀念什么?”

    她支起上半身,勾勾手让我靠近,我俯身过去,她凑上来,把嘴巴贴近我的耳朵,像是耳语,却只是吹了一口气,我站直身子,她躺倒在沙发里。

    “也许以后,我会怀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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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从初恋到坟墓
    全看完了 没有感动
    类似的故事里
    《挽歌》是极致
  • 感谢您的作品,谢谢您
  • 远远地看着,远远地喜欢,永远不相识或假装不识,不给自己机会走近那个被我喜欢着的人,永远不会失望,想起他时心中只有温暖,是一种比较长久的幸福感。

    是这个十年的感悟之一
  • 还能写得更好。
  • 看得很有感觉,可惜我说不出来。留个纪念。
  • 记得你好像说过,不喜欢那种写的太像生活,太像真实经历的小说,大意如此。这篇好像就是如此啊。感觉比“除非灵魂拍手作歌”差点意思——纯属个人意见。 当然时不时有灵光闪现,比如那句“那时候我们还年轻,对相聚和离别还不像现在这么熟练”。就很想让人拿来当msn签名。
  • 呵呵。。。
  • ,我站直身子,她躺倒在沙发里
    “看不起我。”
    ,这样想想不也不错吗。

    以上可删
  • 泰戈尔的诗太贴切了,让人心碎。。。

    白天看你的很花,晚上看蜗居,体会丰饶又荒芜的中年。。。
  • 哎 最近也挺喜欢一个步入中年的兄弟 大我一轮还多

    与人相遇 分离 总想抓住点“永远”, 虽然知道很难啊~
  • 人生阅历太浅,等到以后再看一遍,先保存下来
  • 相识未必曾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
  • 爱上一个四十岁的作家
    也是一种残酷青春
  • 看到这里也想哭了
  • 看到这里,才明白你为何开始专心写作了。